工作期限:2013年1月7日~2013年1月25日(节假日休息);
(2)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石龙人民医院、太平人民医院报名点:受理本单位考生报名确认工作。工作期限:2013年1月4日~2013年1月24日;
(3)我市32个镇(街)医院分设报名点:受理本单位及本镇(街)卫生协会考生报名确认工作。工作期限:2013年1月4日~2013年1月24日;
2.现场确认所须携带的材料
所需的材料:考生申报表和经审核过的复印件等按要求的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到指定报名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所有复印件材料须经单位加具“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审核人签名并盖审核公章(各民营办门诊部、卫生站交由本镇街卫生协会审核并盖章)。
3.报名点受理、审核,考生签名确认
各单位工作人员应初步审核考生报考资格,资格不符者不予受理,对于初步审核通过的考生在报名点先给予确认,确认考生报名信息后,报名点必须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由各单位负责交由考生本人确认签名后,将确认单交回报名点,最后由报名点将确认单随报考材料一起上交考点(严禁代签名现象,一旦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4.交费、报名结束
考生核对报考信息无误,交费后报名结束。报考费用:初级资格(包括士、师级)按每科目50元收取,中级资格按每科目70元收取。
5.报名确认工作其它注意事项
(1)在考点规定的工作时限内,各报名点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对工作时间作适当调整,制订本报名点工作计划。请考生留意所在报名点的公告,及时完成现场确认工作,逾期未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其网上的预报名无效。
(2)对报名点的确认工作有意见和建议的,可拨打考点监督电话:23281199.
五、考生现场确认之后的工作
1.考生可在2013年3月中旬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料的审核状态,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报名点联系。
2.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可于2013年4月25日至5月26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并按期参加考试。
3.考后2个月内将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届时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查询。
4.考生成绩单及资格证由各报名点负责分发到所受理报名的单位或考生个人。
六、其它事项
1.考试指导用书的购买问题:考点不办理统一订书手续。如需要集体订书的报名点或单位可直接与有关图书公司联系。
2.有关本次考试的最新工作动态,请东莞考生密切留意东莞市卫生局网站上的最新公告,或拨打咨询电话:23281199.上述咨询仅向东莞考点考生开放,其他考点考生请咨询报名所在地的考点或报名点。
附件:
(点击下载)1.2013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报名条件及相关要求
(点击下载)2.2013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东莞考点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点击下载)3.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东莞考点考生报考需携带的证件及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