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
考试成绩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于考后两个月内在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上公布,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及本人有效证件号进行查询。 推荐:广东2013年卫生职称报名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