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及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初级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获得Ⅱ类学分25学分;
乡镇卫生院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获得Ⅱ类学分20学分。
副高理论考试
四十五. 哪类人员不需要参加考试?
所有卫生专业人员申报晋升卫生专业副高级职称前必须参加卫生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理论知识考试且成绩合格,没有免试规定。
四十六. 副高级职称理论考试合格有无有效期?
副高级职称理论考试合格有效期为三年(即考试合格当年、次年、第三年)。
四十七. 如何申报考试专业?
申报人员应严格按照本人从事专业申报考试,若设置表中无从事专业,应选择近似专业申报或上一级专业申报。
按评审要求,考试专业必须与申报评审专业相一致。
四十八. 考试涉及内容?有无指定用书?
考试主要检测参考人员的专业实践能力,内容涉及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常见病防治、疑难病例分析、国内外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等。考试试题不含外语题,无考试指定用书。
五十. 考试采用哪种方式?
除个别专业,考试采用“人机对话”方式。参考人员还应该掌握计算机的基本操作,熟悉人机对话考试形式、题型和特点。
五十一. 报考人员年限计算时间。
报考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均计算至2011年12月31日。
五十二、高级职称的申报程序是什么?
申报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职务资格,要坚持按程序申报。由申报人向所在单位如实提供本人申报材料,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经所在单位同意后,上报县、市(州)卫生局或省级主管部门负责审查核实申报人的有关推荐材料,审查通过的人员由市州卫生局或省级主管部门统一将有关材料报送省卫生专业高评办,省卫生厅直属单位将材料直接上报省卫生专业高评办。
离退休后仍受聘继续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医药卫生技术人员申报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需经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确系本单位退休的证明,并委托现执业机构按程序申报。
省卫生专业高评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五十三、提交论文有些什么具体规定?
申报人员应提交论文原件及复印件。论文复印件应复印杂志首页、目录、论文所在页等相关内容,并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加盖鲜章证明文章真实性。省卫生专业高评办审查原件后留复印件,原件退还市(州)卫生行政部门,再逐级退还申报人。
五十四、申报人如果提供虚假材料有什么后果?
申报人员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在材料中未如实反映本人业绩、能力、水平,导致评审材料内容虚假等问题,一经查实,一律按《四川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纪律》有关规定,对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当事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卫生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