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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08年5月人力资源师截止到考前40天

www.zige365.com 2008-3-13 17:34:07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六、鉴定收费
(一)全国(省)统一鉴定考试收费按浙价费[2002]230号《关于调整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标准执行。在收取的费用中,各市鉴定中心按50元/人上交省鉴定中心(以报名人数为准);省属单位按学生70元/人、社会考生120元/人上交省鉴定中心。费用主要用于考试报名、试卷、保密、试卷传递、准考证制作、阅卷评分、登分、考场租用、证书办理等支出。补考收费减半。
(二)运用智能化考试平台进行鉴定的职业除上述鉴定费用外,技术服务费按实发生。其中广告设计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等3个职业,省鉴定中心按照《考试服务协议》代为收取技术服务费用20元/人;网络编辑员、电子商务师等2个职业的技术服务费由参加鉴定单位直接支付至有关部门。
(三)综合评审费用按谁发生谁收取的原则,根据实际成本核算收取。
(四)为规范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收费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更好的服务于统考工作,省鉴定中心将向省财政厅申领非税收入定额票据。省鉴定中心统一收取鉴定费用后,按照上述标准留存相关费用,其余部分以职业技能鉴定费形式转账至有关单位,有关单位开据票据。需要使用省鉴定中心定额票据的单位可根据预计报名情况,填写《2008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收费票据申领表》(见附件6)于考前60天向省鉴定中心申请领用,并于考试报名工作结束后到省鉴定中心进行票据核销。各单位需按照省鉴定中心要求对定额票据实行专人使用与管理。
(五)各市鉴定中心、省属单位请在报名结束后,按确定的报名人数将鉴定费用汇至省财政厅指定专户(账户名: 浙江省财政厅非税收入结算分户;账号:1202021729955020702;开户行:工商银行杭州市众安支行)。
七、质量管理
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地要加强鉴定质量督导,严肃考风考纪,纠查违纪行为,确保鉴定质量,维护职业资格证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八、其他事项
(一)全国(省)统一鉴定理论知识及若干科目考试采取标准化试卷书面测试方式,考生须填涂答题卡,填涂要求详见《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答题卡填写须知》,请各单位务必通知考生作好准备。
(二)全国统一鉴定部分职业须播放录像、磁带或上机考试,请各单位做好设备调试工作,以确保全国统一鉴定正常进行。
(四)统一鉴定所需教材、考试指南等资料可向省鉴定中心订购,详见《2008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资料征订单》。
(五)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各类表格请在省鉴定中心网站资料下载区下载,其他情况可查阅中心网站:www.zjosta.org.cn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地    址:杭州市天目山路45号  邮编:310007
考务工作联系人:葛陆媛、蔡欢睿
联系电话:0571-85213805、85214338(传真)       
电子邮箱:gly@zjosta.org.cn
收费工作联系人:卜肖杭、蒋艳
联系电话:0571-85213802(含传真)
电子邮箱:bxh@zjosta.org.cn
教材订购联系人:王伯婴、金倩
联系电话:0571-85117626(含传真)
 
附:
1、2008年度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2、2008年度全省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3、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考点设置情况汇总表
4、2008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核方案
5、2008年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考核方案
6、2008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收费票据申领表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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