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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08年5月人力资源师截止到考前40天

www.zige365.com 2008-3-13 17:34:07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各市、县(市、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各有关部门:
为做好2008年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2008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函[2008]9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省)统一鉴定职业与时间安排
2008年我省将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国(省)统一鉴定工作,考试时间为5月17、18日和11月22、23日.
二、加强全国(省)统一鉴定规范管理
各地应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程(试行)》(劳社厅函[2006]3号)和《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务管理细则(试行)》通知(劳社鉴发[2006]6号)中的相关要求,选择确定一批符合条件的学校或机构作为全国(省)统一鉴定的考点,并严格按照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和考培分离原则,统一考点、集中管理。各市在3月10日前将填写完整的《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考点设置情况汇总表》(附件3)报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下简称省鉴定中心)。省鉴定中心汇总上报部中心并向社会公布全国(省)统一鉴定考点设置情况。
三、组织实施
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命题、统一教材、统一考务管理和统一证书核发的原则执行。
统考职业的统一鉴定工作,在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由省鉴定中心具体组织实施。省鉴定中心负责全省鉴定工作的宣传发动、资格复审、报名汇总、试卷分发、派遣巡考人员、阅卷评分、综合评审、成绩统计报送、证书办理、证书查询等工作。市鉴定中心负责本市统一鉴定的宣传发动、报名组织、资格审查、报名录入、考务管理、综合评审实施等工作。
四、考务要求
(一)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按《国家职业标准》执行,具体内容可登录省鉴定中心网站查询。
(二)报名要求
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由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鉴定中心组织报名,考生报名时须填写《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申报表》,审查合格后报市鉴定中心,市鉴定中心审核后汇总本地区考生报名情况,根据统考职业级别,分别上报。
参加全国(省)统考的,填写《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报名人数汇总表》、使用“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报名录入系统”(以下简称统考管理系统)、“职业资格鉴定考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日常考务管理系统),生成《报名数据》后,以书面报表(盖章有效)和电子邮件报省鉴定中心。省属单位直接报省鉴定中心。报名截止日期为考前40天,考生信息必须正确和完整,考试结束后将不作修改。
(三)考场安排
全国(省)统考实行统一考点、集中管理。各市于考前15天将《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考场安排汇总表》报省鉴定中心。考场必须使用标准教室,每个考场安排人数为24人或30人,考生座位按隔座和单人单桌方式编排,考场规则和监考人员职责应张贴公布于考点。
(四)试卷传送
各市鉴定中心考前2天到省鉴定中心领取试卷或省鉴定中心安排直接送达,各市在考前当天将试卷送达考点。考试结束后3天内,各市鉴定中心将试卷、答题卡及《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缺考人员花名册》送达省鉴定中心。各市鉴定中心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试卷传送须知》操作。
(五)补考安排
单科合格成绩可保留一年,在成绩保留期内考生可申请补考一次,补考随年度统一鉴定进行。补考报名时须提供原准考证,并填报《补考人员鉴定花名册》。涉外秘书理论、技能合格者,按部要求,在一年内不参加英语补考人员可提出申领普通秘书资格证书,逾期作自动放弃,不予办理。
(六)证书办理
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合格人员证书由省鉴定中心按有关规定统一办理。各市在考试结束后将考生的2寸照片1张按要求粘贴后,随试卷报送省鉴定中心。
五、鉴定方式
各职业的鉴定方式具体参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核方式》和《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考核方式》(详见附件4、5),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二级以上须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论文撰写、口头答辩或书面答辩的考生,需于考前20天提交论文,各市根据答辩人数和评审要求推荐具备考评员资格的人员并填写专家名单,经省鉴定中心审定后成立综合评审委员会,统一安排时间实施综合评审。省属报名点的综合评审由省鉴定中心统一组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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