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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重点巩固练习(3)

www.zige365.com 2014-2-27 13:28:11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28:【答案】C

  【解析】《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具有从事期货业务10年以上经验或者曾担任金融机构部门负责人以上职务8午以上的人员,申请期货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学历可以放宽至大学专科。

  29.【答案】B

  【解析】依据《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撤销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者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验证机构的专业人员,自被撤销资格之日起未逾5年的,不得申请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30.【答案】D

  【解析】《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除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独立董事以外的董事、监事和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由期货公司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依法核准。

 31.【答案】A

  【解析】《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拟任人为境外人士的,推荐人中可有1名是拟任人曾任职的境外期货经营机构的经理层人员。

  32.【答案】B

  【解析】《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独立董事最多可以在2家期货公司兼任独立董事。

  33.【答案】A

  【解析】《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期货交易所。题目中只有A项符合规定。

  34.【答案】B

  【解析】《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期货公司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分工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报告。

  35.【答案】D

  【解析】参见《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

  36.【答案】B

  【解析】《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期货交易所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方式,合并前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的期货交易所承继。据此规定,A、B合并以后,其债权债务应当由C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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