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未通过博士生资格考核(包括自愿放弃博士生资格考核)者,但已达到硕士生培养要求的可作为硕士生进行培养,按照同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继续培养1年。若1年内不能完成硕士学位论文者,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但不得超过1年; 5.未通过博士生资格考核且不符合硕士研究生培养要求者,按《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管理实施细则》办理。 (二)博士生资格考口试专家组成与考核要求 资格考口试专家组成 1.由各培养单位承担考核专家的组织工作,每个考核专家组一般要求由5位具有正高技术职务和博士生导师资格的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至少3位,导师不参加其研究生的考核工作; 2.每个考核专家组应按学科或研究内容聘请相应学科专家组成。 资格考核要求 1.考核专家评价硕博连读生的创新能力、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和外语水平; 2.考核专家评价硕博连读生是否具有较强的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以及是否具有进一步培养的潜力; 3.考核专家评价硕博连读生科研预期结果是否能够达到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的要求。 (三)通过博士生资格考核的条件 1.遵纪守法,尊重师长,团结友爱,行为规范,医德医风良好,热心参加各种社会或公益活动,身心健康; 2.已修完规定的全部学分,课程学习成绩优良,学位课程平均绩点达到2.00以上; 3.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其它语种四级考试达到合格分数(对在专业上有创造性成果的研究生可不受外语考试成绩限制); 4.博士生资格考核前至少已投寄一篇综述; 5.博士生资格考核口试成绩合格; 6.博士生资格考核笔试成绩合格。 九、科研与论文 1.进入博士研究生培养阶段的硕博连读生,在科研能力、学位论文等方面的要求,均严格按照并高于同专业3年制博士生培养要求执行; 2.进入博士研究生培养阶段的硕博连读生,获得博士学位必须在有关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均严格按照并高于同专业3年制博士生要求执行。 十、其它 1.硕博连读生在校学籍管理办法参照《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管理实施细则》; 2.校研究生管理部门负责对本暂行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解释。本文自2004年9月入学的新生开始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