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展我校研究生教育,加快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吸引和保证更多优秀研究生进入博士生培养阶段,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几点意见》(教研[2000]1号)和上海市教委《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上海市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意见》(沪学位办[2002]7号)文件的精神,结合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硕士与博士连读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博连读生)培养工作规定。 一、培养目标 硕博连读生培养应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方针,要求做到: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科研作风,有艰苦奋斗、献身于科学的事业心和创新精神,努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二)刻苦学习,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至少精通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国际学术交流能力;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相关的科学技术领域中做出具有理论或实践意义的创造性研究成果。 (三)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心理。 二、学制和培养年限 硕博连读生学制为5年,学习年限5~6年。5年内不能完成预定学业的,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但一般不超过1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为1~1.5年,在第4学期初,必须完成开题报告并通过博士生资格考核。 三、选拔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硕士研究生新生,可申请硕博连读: (一)历届生:业务能力强,思想和道德品质优秀,具有培养潜质,由博士生导师推荐; (二)应届生:1.免试直升的硕士研究生;2.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秀,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其它语种四级考试。 四、选拔方法 (一)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均可招收硕博连读生; (二)招收硕博连读生的导师原则上不超过60岁; (三)符合上述选拔条件之一者,由本人提出申请,所选博士研究生导师及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审定; (四)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与每年硕士研究生新生招生工作同步进行。 五、研究方向 硕博连读生的研究方向应与博士学位学科授权点内所设置的研究方向基本保持一致。但鼓励设置一些跨学科的研究方向,以促进学科专业间的合作、交叉与渗透。 六、培养阶段 硕博连读生培养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以课程学习为主,时间为1年,最迟不超过1.5年,须通过博士生资格考核后,方能进入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为科研及博士论文撰写阶段,时间为3.5~4年,通过博士生资格考核,取得博士生学籍。 七、课程学习 硕博连读生课程学习的总学分≧40学分,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位课程 1.公共必修课(共13学分) 现代科学技术革命与马克思主义 3学分 自然辩证法概论 2学分 英语 3学分 医学统计学(二) 3学分 学术报告 2学分 2.必修课(≥8学分) 3.专业基础课(2学分) 4.专业课(3学分) 5.专业外语(2学分) (二)非学位课程(≥9学分) (三)教学及医疗实践(3学分)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第二学期末完成学位课和非学位课的全部课程学习,同时完成部分必修环节学分。 八、博士生资格考核 (一)博士生资格考核时间、方式和步骤 博士生资格考核在入学后的第四学期初(每年的3月)进行; 博士生资格考核方式由口试、笔试两部分组成: 1.口试。由培养单位按学科专业集中进行考核,学生做课题汇报20分钟,专家提问10分钟,由考核专家组打分、表决; 2.笔试。以硕士生阶段的专业课和专业外语课考试作为博士生资格考核的笔试方式。 博士生资格考核步骤 1.硕博连读生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博士生资格考核记录册,导师对硕博连读生的思想品德、科研能力和科研作风等情况如实评价,各培养单位审核课程学习成绩和学分; 2.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博士生资格考核笔试和口试,通过博士生资格考核的硕博连读生由培养单位报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核; 3.经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具有博士生资格的硕博连读生从第五学期开始享受博士生待遇,并作为当年录取博士研究生上报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