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关于合同款支付方式的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付款分四个阶段进行,即: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最终付款和退还保留金。
(6)关于工期和维修期
合同文本中应当对维修工程的范围、维修责任及维修期的开始和结束时间有明确的规定。承包人应该只承担由于材料和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等不符合合同规定而产生的缺陷。
承包人应力争以维修保函来代替业主扣留的保留金。
(7)合同条件中其他特殊条款的完善
3.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最后文本的确定和合同签订
(1)合同风险评估
(2)合同文件内容
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文件构成:合同协议书;工程量及价格;合同条件,包括合同一般条件和合同特殊条件;投标文件;合同技术条件(含图纸);中标通知书;双方代表共同签署的合同补遗(有时也以合同谈判会议纪要形式);招标文件;其他双方认为应该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如:投标阶段业主要求投标人澄清问题的函件和承包人所做的文字答复,双方往来函件等。
对所有在招标投标及谈判前后各方发出的文件、文字说明、解释性资料进行清理。对凡是与上述合同构成内容有矛盾的文件,应宣布作废。可以在双方签署的《合同补遗》中,对此做出排除性质的声明。
(3)关于合同协议的补遗
(4)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