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国企的委托人与代理人分属不同利益主体,在这种情况下,对国企高管的激励与监管存在什么困难?
任建民:按照经济学的观点,代理机制中问题的关键在于信息不对称。信息在市场主体之间分布是不均匀的,于是一些人可以利用信息拥有某方面的优势,调整行为策略以增进自己的利益。
在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的情况下,国企高管直接控制企业实际运行,他们可以故意增加消费性支出改进自己的福利水平,在国企中表现为职务消费;委托方可以凭借主观印象降低对管理者绩效表现的评价,或者提供了不适当的激励。
记者:如何克服这种信息不对称?
任建民:我认为,最简单有效的办法就是公开,把国企高管的经营管理行为放置在阳光之下。首先必须结合严格的会计、审计及税收制度,公开国企高管的所有职务消费,公开国企高管全部收入一定要逗硬,只要是非公开项目,都将被列为非法违规的消费或收入。其次应该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制度,使国企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问题及时向企业员工甚至全社会公开相关信息。此外,还应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公开公司经营的账务状况、盈利情况、盈余分配等相关信息。
记者:职务消费等形式的“福利”加剧了市场初次分配的不均等与不公平,但简单的列举式禁令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如何有效控制?
任建民:恶意职务消费可以变换花样、避开禁令,但是如果做到将职务消费面向企业内部甚至面向社会公开,许多困难就可以迎刃而解了。信息公开不同于“防狼”式的制度设计思维,公开既可以揭露腐败,也可以激励清廉,能够实现正、负双向强化效果。既有效加强对国企高管的监管,同时为建立科学、公平绩效考评机制奠定了基础。
引入竞争:规范和引导国企高管的动机
记者:任何制度都必须通过人的决策与行动才能有最终效果。像刚才提到的产权制度、治理结构以及信息公开方面的改革,如果不被切实有效地执行,又将形同虚设。
任建民:是的,要防止处心积虑寻找制度漏洞、钻制度空子的行为,需要既确立科学的制度结构,同时不能忽视人的因素,要大力改革国企领导人选拔机制,为组织选择具有相同价值观的人。
应在国企高管中引入竞争机制,市场经济的发展将会培育出日益成熟的职业经理人市场,国有企业产权明晰之后可以吸取职业经理人公开竞争上岗。代理人之间的充分竞争可以有效缓解委托人的监管压力,另外也可以推动国企高管薪酬改革,并且迫使经理层积极改善经营管理。
记者:现在我们正在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企业。您如何评价教育对预防国企高管腐败的作用?
任建民:教育预防的作用是潜移默化的,我认为应该设计并推动针对国企高管的廉洁教育项目。不过,将国有资产以及公共利益诉求寄托于代理人的自我约束还是不可靠的,教育不能彻底清除代理人的腐败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