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市场秩序
市场秩序指的是市场运行中必须遵循的一切规则和法律规范的总称,它告诉市场主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乃至会受到何种惩罚,从而保障了社会生产、交换、消费、分配等各个环节的顺利实现和市场机制的良性发挥。
由此可见,要想使各经济主体的逐利行为和全社会的利益相一致,要想使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得以正常发挥,必须具备一定的制度条件,我们称之为市场秩序。良好的市场秩序是健康的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市场秩序越成熟、稳定,越为市场主体所接受、所遵循,市场机制就越可以得到发挥。反之,市场机制就会受阻碍和凝滞,优越性无法充分体现。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同时也是经济运行从无秩序到有秩序、从旧秩序转变为新秩序的过程。
3、我国市场秩序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市场秩序却不断滑坡。目前,市场秩序总体来说不容乐观,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和现象屡见不鲜,而某些地区市场的秩序混乱状况已经到了令人触目惊心的地步。
目前,我国市场无序是全方位的,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
(1)市场进出秩序混乱。每个市场都有其进入和退出的一系列规则,这些规则是保证市场优胜沥汰机制得以发挥的重要前提。但在我国,大量的本不具备资格的主体通过种种手段进入市场,超越自身资质和经营范围承揽业务,经营失败、资不抵债时仍然受到重重保护混迹市场,造成优不胜劣不汰的僵持格局。与此同时,一些行业壁垒高筑,通过行政审批手段将大量具备资格的市场主体挡在市场之外,以种种借口对民间资本加以歧视来源北京安通学校。
(2)市场竞争秩序混乱。市场竞争的基本手段是通过用更低的成本生产出更多更好的产品来获得竞争优势,而在我国有些生产者却热衷于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来获得,如假冒他人品牌、诋毁和陷害竞争对手、寻求行业垄断、人为制造市场分割和地区封锁等。
(3)市场流通秩序混乱。80年代末期,由于市场疲软,一些企业的经营出现困难。进入90年代以来,随着买方市场的形成,这一矛盾又逐渐加剧。由于市场疲软,产品积压,企业流动资金不足,为了维持再生产过程,只好用拖欠别人货款的方式来购买原材料。久而久之,造成了企业间的大量拖欠,形成三角债问题,严重影响了经济运行效率。
(4)市场交易秩序混乱。由于体制转轨,法律不健全,以及一些市场主体的不正当心态,市场交易中信用严重不足,各种欺诈行为层出不穷。如在股票市场中,一些大户联合操纵市场,人为制造股票价格的大起大落;低水平的金融诈骗屡屡得手,干扰正常的金融秩序,等等。
4、政府与市场秩序
(1)维护市场秩序是政府的首要任务
我国经济从长期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转化而来,又经过几十年计划经济的管制,几乎从来没有过市场经济的传统和经验,因此,实际我国面临的是一个市场秩序的重构问题。这也注定了我国建立良性市场秩序的过程必将是一个长期、艰巨和复杂的过程。
政府是市场秩序先天的提供者和维护者。市场健康运行所需的一系列市场秩序,具体表现为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只能由政府来提供。这是因为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是全社会利益的代表,唯有政府才有可能站在中间的立场上,提供一套公正公平的秩序体系。政府提供公共秩序,并不是因为它的权力更大人员更多,而是因为它的中立地位。政府在提供秩序方面与其它组织相比具有先天的优势,正如企业在组织生产提供产品方面更有优势一样。从这个意义上说,维护市场秩序、保障社会经济良性发展是政府最首要、最基本的任务。
(2)调整政府功能治理市场秩序
目前我国政府在维护市场秩序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具体表现为功能的紊乱,该管的事情没有管或者没有管好,不该管的事情却到处插手,“错位”与“缺位”并存。更有甚者,政府本身有时即充当了破坏市场秩序的始作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