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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所得税制度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
一、概述
企业所得税是指国家对境内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法征收的一种税。
企业所得税是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征税,是针对整个企业的利润征税。对纳税人在一年纳税年度内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减去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后的余额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收益类税收的一种
二、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1、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即:居民企业承担全面纳税义务
2、非居民企业承担有限纳税义务。
三、税率
(一)法定税率
居民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法定税率为20%。
(二)优惠税率
1、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计税依据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应纳税所得额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原则
1、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2、税法优先原则。
(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三)亏损弥补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
五、收入确认
(一)收入总额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1、销售货物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入;
5、利息收入;
6、租金收入;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8、接受捐赠收入;
9、其他收入。
(二)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3、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4、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三)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筹权益性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四)一般收入项目的确认
企业销售货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应确认收入的实现:
1、货物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货物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
2、企业对已售出的货物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