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经济师考前辅导《初级金融》讲义:第二章
第二章 信用与利息
本章节知识结构
第一节 信用
第二节 利息和利息率
第三节 存款利息的计算
第四节 贷款利息的计算
第五节 其他利息的计算
本章内容讲解:
第一节 信 用
考核内容:
1、信用
2、信用的主要形式
3、信用的作用
4、社会信用体系
5、征信
具体内容如下:
一、信用的概念
(一)信用:是一种借贷行为,以偿还和付息为条件的价值单方面运动。
信用特点:有借有还,到期归还,偿还带有利息;
信用实质:是以还本付息为条件,财产使用权的暂时让渡。
(二)信用的产生和发展
1、私有制、剩余产品的出现与贫富分化是信用产生的客观基础。
2、商品货币关系——是信用存在和发展的客观经济基础。
(三)借贷资本及特点
借贷资本:是货币资本家为了获取利息贷给职能资本家使用的货币资本。
借贷资本的特点:1、借贷资本是作为商品的资本。
2、借贷资本是所有权资本。
3、借贷资本有特殊的运动形式: G-G’。
4、借贷资本最富拜物教的性质:物生出,掩盖人与人关系。
二、现代信用的主要形式
(一)商业信用
1、含义:企业之间在商品交易中相互提供的信用。
2、形式:赊销商品、预付货款
3、信用主体:债权人,债务人都是企业经营者;
4、特点:债权债务人都是企业经营者、贷出的资本是商品;资本、规模与产业资本动态一致。
5、局限性
(1)商业信用规模受企业能提供的资本数量限制。
(2)商业信用的供求有严格的方向性。
(3)商业信用期限的局限性(短期借贷)。
(二)银行信用——是现代经济中最主要的信用形式之一。
1、含义:银行和各类金融机构以货币形式提供的信用。
2、信用主体:银行和各类金融机构是信用中介。
吸收存款时,银行是存款人的债务人;发放贷款时,银行是借款人的债权人。
3、特点
(1)银行信用是以货币形态提供的。
(2)银行信用克服了商业信用在数量和期限上的局限性。
(3)银行信用以银行和各类金融机构为媒介。
(三)国家信用
1、含义:国家(政府)以债务人身份筹集资金的一种信用形式。
2、形式:公债、国库券
3、信用主体——债权人:购买国家债券的企业、居民;债务人:国家(政府)
4、作用
(1)调剂政府收支不平衡
(2)弥补财政赤字(方法有增税、挤占银行信贷、借债,其中借债最可行)
(3)筹集巨额资金
(4)调节经济
(四)消费信用
1、含义:工商企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对消费者提供的信用。提供的对象可以商品、货币、劳务等对象。
2、形式:赊销、分期付款购买、消费贷款
3、信用主体:债权人:工商企业、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债务人:消费者
(五)租赁信用
1、含义:租赁公司、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通过出租设备或工具而收取租金的一种信用形式。
2、信用主体:债权人:租赁公司、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所有权)
债务人:承租人(使用权)
3、形式(记忆选择题)
(1)金融租赁(财务租赁):融资和融物相结合。即:承租人选设备,出租人购买,承租人使用并交租金。
(2)经营租赁(服务租赁):提供租赁设备或工具短期使用权的租赁形式。是一种由出租人提供维修、保养、管理服务、可撤销的、不完全支付的短期租赁形式。
(3)杠杆租赁:投资和信贷相结合。即:出租人自筹20~40%资金,其余向银行借入,然后将购买的设备租给承租人,出租人以出租的设备和租金作担保向银行取得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