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保险监管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掌握保险监管的概念、保险监管所需着力解决的问题、保险市场监管的经济导因、保险市场监管的成本和局限、保险市场监管的必要性,保险监管体系和保险监管方式、典型国家保险监管的目标和国际监管组织、监管准则、保险监管的主要内容和保险监管的边界,保险市场行为监管、公司偿付能力监管和公司治理结构监管的主要内容、存在的问题和发展方向。
考试内容
(一)保险监管概述
保险监管的定义和层次;保险监管的目标、保险监管途径和保险监管方式;国际保险监管体系、监管组织、监管准则;保险市场监管的经济导因、保险市场监管的成本和局限、保险市场监管的必要性;保险监管的主要内容和保险监管的边界。
(二)保险市场行为监管
保险市场行为监管的概念和基本理论;国际保险市场行为监管的实践与经验;我国保险市场行为监管的现状与前景。
(三)保险佘司偿付能力监管。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的概念和基本理论;国际保险市场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的实践与经验;我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的现状与前景。
(四)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监管
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监管的概念和基本理论;国际保险市场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监管的实践与经验;我国保险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监管的现状与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