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查应试人员是否掌握普通财产保险理论与实务的相关内容。
考试内容
(一)普通财产保险概述
财产保险的概念,包括广义财产保险与狭义财产保险的区别。
(二)企业财产保险
企业财产保险的可保标的与不可保标的、特约可保财产的内涵;企业财产保险金额的计算方式、分类级差费率制度、赔偿的计算方法、业务险种的内容和异同。
(三)利润损失保险
利润损失保险的概念、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利润损失保险赔偿期限、保险金额以及保险赔偿额的确定。
(四)机器损坏保险
机器损坏保险的概念、责任范围及责任免除、保险金额以及赔偿金额的确定。
(五)家庭财产保险
家庭财产保险的概念、特征;家庭财产保险的适用范围、险种结构、可保财产和不保财产的划分、保险责任范围和期限、保险金额与保险费率的确定;家庭财产保险的几个主要险种;家庭财产保险的理赔及赔偿处理应注意的问题等。
五、运输工具保险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掌握机动车辆保险的对象、种类、特点、基本内容和实际操作技能,船舶保险的种类、特点、基本内容和实际操作技能,飞机保险的种类、基本内容与实际操作技能。
考试内容
(一)机动车辆保险
机动车辆保险的对象、特点、种类以及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施救措施、保护措施的含义以及保险公司对施救、保护费用赔偿的计算;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车辆损失赔偿的计算及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的赔偿计算公式;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限额和档次分类、赔偿处理和连续负责制;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绝对免赔率的档次分类以及损失处理和有关时效的规定;无赔款优待的标准、档次分类等;机动车辆附加险的种类、各附加险与基本险的关系,各附加险的责任范围;机动车辆保险的承保程序以及车辆损失保险费率的厘定应考虑的因素和保险费的计算、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的计算依据和保险费的计算;按短期费率计算保险费的方法;车辆保险的理赔和追偿程序。
交强险与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区别;交强险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交强险责任限额和保险费率;交强险赔偿处理的规定;交强险保险期限的规定;交强险中关于垫付与追偿的内容;交强险中社会救助基金的内容和救助费用的概念。
(二)船舶保险
船舶保险的特点和保障内容;船舶保险全损险、一切险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船舶保险期限的规定;船舶保险价值、保险金额的确定以及保险费率的制订和有关免赔额的规定;船舶战争、罢工险。
(三)飞机保险
飞机保险的种类及其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飞机保险的保险金额和赔偿限额的规定;飞机保险的附加险;飞机保险停航退费和安全奖励以及声明价值附加费和飞机保险免赔额的规定;飞机保险的承保实务和理赔实务。
六、货物运输保险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掌握货物运输保险的特点、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概念和种类,海上货物运输保险、陆上货物运输保险、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其他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及国内货物运输保险的基本内容与实际操作技能。
考试内容
(一)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
货物运输保险的特点;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概念和种类。
(二)海上货物运输保险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承保的风险及保障损失的具体内容:实际全损、推定全损、单独海损的内容;委付的概念、构成条件及存在的时间;共同海损及其构成条件;救助费用、施救费用的概念及构成条件和区别。保险利益原则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中国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条款:平安险、水渍险、一切险的责任范围、责任免除、被保险人义务、索赔时效、保险期限的具体内容;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一般附加险和特殊附加险的含义及其风险责任;特别附加险。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实务: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的确定;货物运输保险保险金额确定的依据和保险价值确定的方法;我国进出口保险费率的构成种类;进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