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距公园、学校、儿童及残疾人建筑出入口不小于20M。
(4)人员密集建筑的基地(如影剧院、文娱、商业中心、博览)
1)至少一面直接临接城市道路,该路应有足够宽度以保证疏散时不影响正常交通;
2)基地沿城市道路的长度应按建筑规模或疏散人数确定,至少不小于基地周长的1/6;
3)基地应有两个以上不同方向通向城市道路的出口(包括以通路连接的出口);
4)基地或建筑物主要入口应避免直接对城市主要干道交叉口;
5)建筑物主要出入口前应有供人员集散用的空地,其面积与长度尺寸应按使用性质和人数确定;
6)绿化面积和停车场面积应符合当地规划规定。绿化布置不应影响集散空地的使用,并不应设置围墙、大门等障碍物。
(5)停车空间应按建筑面积或使用人数并经规划部门确定,在建筑物内或同一基地内,或统筹建设的停车场(库)内设置停车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