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两边建筑高度小于24m则通廊或中庭的最狭处宽度不应小于6m,当建筑高度大于24m则该处宽度不应小于13m; (2)通廊或中庭的屋盖应采用非燃烧体和防碎的透光材料,在两边建筑物支承处应为防火构造; {3)封闭中庭应设自动排烟装置。 4,1.7 商店建筑内如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敞楼梯、自动扶梯等开口部位时,应按上下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其建筑面积之和不应超过防火规范的规定。 4.1.8 防火分区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如有开口部位应设防火门窗或防火卷帘并装有水幕。 4.2.2 商店营业厅的出入门、安全门净宽度不应小于1.4m,并不应设置门槛。 4.2.3 商店营业部分的疏散通道和楼梯间内的装修、橱窗和广告牌等均不得影响设计要求的疏散宽度。 4.2.4 大型百货商店、商场建筑物的营业层在5层以上时,宜设置直通屋顶平台的疏散楼梯间不少于2座,屋顶平台上无障碍物的避难面积不宜小于最大营业层面积的50%。 4.2.5 商店部分疏散人数的计算,可按每层营业厅和为顾客服务用房的面积总数乘以换算系数(人/m2)来确定: 第一、二层,换算系数为0.85 第三层,换算系数为0.77 第四层及以上各层,换算系数为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