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建筑师-回族的建筑类型居住以及生活习俗(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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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由于回族特殊的生活习惯与共同的民族心理,不愿意与养猪,吃猪肉、死肉、驴、狗、骡等肉的民族住得很近。即使在回民杂居的村寨和街道,回民一般都与回民相接连居住,不愿意紧挨汉人居住,不愿意嗅到猪肉味。在城市,回民一般也愿与回民居住在一个院或一个单元。 第三,过去回民居住不太稳定。在统治阶级的镇压、欺凌和驱赶下,为了谋生常常是联户逃到某地生产、生活,由于到一个新的地方人地两生,便习惯与本民族的同胞住在一起,互相联系,紧密团结,以共同的思想感情,对付外欺。另外,回民“小集中”在一起,便于礼尚往来,以及通婚等。如新中国成立前经商、开矿到云南傣族、藏族、白族地区的回民,他们便几户住在一起,以后逐步发展成为一个聚居区。路马平的回民就有上七村、下八村。这种居住上的特点直到现在仍然存在。再如新中国成立后,临夏赴拉萨的回民都住在一条街上,宁夏到乌鲁木齐的回民几乎住在同一巷内。 第四,回民由于长期与中国汉民杂居,其住室结构受汉民住室结构类型影响较大。遗留下来的阿拉伯风格已是凤毛麟角,所见较少。现在回族所形成的住室结构和造型特点以及装潢特点,是中国传统建筑体系与阿拉伯建筑装饰体系的混合,是混合文化的传统,在这种混合文化传统中,主体建筑结构大都是中国汉族的传统,包括窑洞在内,在装饰方面有较鲜明的阿拉伯民间工艺和图案。如回民住室的门和窗棂既有中阿融合的特点,又有典型的回族特点和汉族装饰特点,室内陈设回族特点很鲜明。 第五,回民盖房大家互相帮工,有的一家盖房,全坊每户来一人帮忙,或互相变工,一般一请就到,不付工钱,只管吃喝,非常团结,齐心协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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