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犯罪构成概述 一、犯罪构成的概念 犯罪构成的概念及其内容;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的联系和区别;犯罪构成的意义。 二、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 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 三、犯罪构成的分类 基本的犯罪构成和修正的犯罪构成;标准的犯罪构成和派生的犯罪构成。 第二节 犯 罪 客 体 一、犯罪客体的概念 犯罪客体的概念及其内容;犯罪客体在刑法条文中的体现;犯罪客体的意义。 二、犯罪客体的种类 一般客体、同类客体和直接客体。 三、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 犯罪对象的概念和内容;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联系和区别。 第三节 犯罪客观方面 一、犯罪客观方面概述 犯罪客观方面的概念;犯罪客观方面的主要内容;犯罪客观方面的意义。 二、危害行为 危害行为的概念和特征;危害行为的分类;不作为构成犯罪的条件;纯正不作为犯与不 纯正不作为犯。 三、危害结果 危害结果的概念;广义的危害结果和狭义的危害结果;危害结果在刑法中的意义。 四、刑法因果关系 刑法因果关系的概念;刑法因果关系的地位:因果关系对承担刑事责任的意义。 刑法因果关系的特点:客观性、相对性、必然性、复杂性。 不作为的因果关系。 刑法因果关系的认定:特殊情形因果关系的认定。 五、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 犯罪时间、地点、方法的法律意义。 第四节 犯 罪 主 体 一、犯罪主体概述 犯罪主体的概念和种类。 二、刑事责任年龄 刑事责任年龄的概念;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四分法规定,即:不满 14 周岁为完全 不负刑事责任时期,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为相对刑事责任时期,已满 16 周岁为完全刑事 责任时期,已满 14 周岁不满 18 周岁为减轻刑事责任时期;司法解释中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 的规定。 三、刑事责任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的概念;精神病人、间歇性精神病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 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的确认;醉酒的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 罪的刑事责任。 四、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 五、单位犯罪主体 单位犯罪的概念、要件、处罚。 第五节 犯罪主观方面 一、犯罪主观方面概述 犯罪主观方面的概念和意义;罪过;犯罪主观方面的内容(罪过形式);犯罪主观方面与 犯罪客观方面的关系。 无罪过事件:意外事件、不可抗力。 二、犯罪故意 犯罪故意的概念和特征;犯罪故意的种类: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的异同。 三、犯罪过失 犯罪过失的概念和特征;犯罪过失的种类: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两种过 失的区别;过于自信的过失与间接故意的异同。 四、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 犯罪目的的概念,犯罪目的在犯罪构成中的作用;犯罪动机的概念,犯罪动机在定罪量 刑中的作用;犯罪动机与犯罪目的的关系。 五、刑法上的认识错误 刑法上的认识错误的概念;刑法上的认识错误的种类:法律上的认识错误和事实上的认 识错误;法律上的认识错误的概念、表现形式及评价;事实上的认识错误的概念、分类及其 评价标准:客体错误、对象错误、手段错误、行为偏差、因果关系错误。 第四章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第一节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概述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的定义;犯罪停止形态的特征;过失犯罪、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犯 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第二节 犯 罪 既 遂 一、犯罪既遂的概念和标准 犯罪既遂的概念;犯罪既遂的判定标准。 二、犯罪既遂的形态 结果犯、危险犯、行为犯的定义及其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