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公务员>学习指导>正文
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考试综合I考试大纲

www.zige365.com 2010-7-1 18:43:12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使用权。
②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
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③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④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以归个人使用为目的。
(3)所谓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是指挪用公款数额巨大,因客观原因在一审审判
前不能退还的。如果行为人有能力归还而拒不归还的,以贪污罪论处。
58.答案要点:
(1)本条是合同法关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规定,其目的在于扩张债的效力,充分保障合
同当事人的债权。
(2)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在他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义务而请
求其履行时,有拒绝履行自己义务的权利。
(3)根据本条规定,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需要具备以下条件:第一,须当事人双方基
于同一合同互负债务;第二,双方所负债务没有履行顺序;第三,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适当
履行其债务。
(4)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效力在于:当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其债务时,权利人
有权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由此导致的合同迟延履行,责任由对方当事人承担。
六、案例分析题
59.答案要点:
(1)甲与乙共同盗窃的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因为乙不满 16 周岁,根据刑法规定,对盗
窃行为不负刑事责任,所以与甲不构成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且
参与犯罪的人是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甲为单独犯。
(2)对甲和乙的处理及理由:
①对甲的处理:
甲进入超市盗窃 5 万元,尽管自己只分得赃款的一半,乙分得另一半,仍然应该对整个犯
罪总额负责,并判处相应的刑罚。  
人民法院应对甲在 6 个月前所犯的抢劫罪进行审理,并判处相应的刑罚;同时还应撤销缓
刑,将未执行的抢夺罪的 2 年有期徒刑与犯抢劫罪所判处的刑罚、犯盗窃罪所判处的刑罚,
按照数罪并罚的规定进行并罚。
②对乙的处理:
乙因不满 16 周岁,根据刑法规定不予刑事处罚,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
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60.答案要点:
(1)此案涉及的是建筑物致人损害的特殊侵权行为民事责任问题。
(2)该种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第一,建筑物或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
坠落的事实。第二,损害后果的客观存在。第三,建筑物或者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
脱落、坠落的事实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3)本案应由车展主办方对损害承担责任。虽然巨型标志牌是因大风刮倒而造成损害,
但巨型标志牌是由车展主办方设立并管理的,因此,主办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
《民法通则》第 106 条第 3 款和第 126 条的规定,建筑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由建筑物的所有人
或管理人承担。责任人不能以自己对建筑物的倒塌没有过错为由而主张免责。
 
V.参  考  书  目
 
刑法学:
1.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 3月 14 日修订)及其修正案。
2.立法解释
3.司法解释
以上刑事法律、立法解释、司法解释截至 2009年 8 月31 日。
4.参考书
可参考各大专院校的教材和专家学者的有关著述。
民法学:
1.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2.司法解释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本新闻共17页,当前在第16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我要投稿 新闻来源: 编辑: 作者:
相关新闻
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入学考试文化综合考试大纲
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考试大纲:民法学
2010年四川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7月1
2010年全国各省政法干警考试报考信息汇总
2010年山西省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招录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