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从事监理工作,或不具备岗位责任能力,岗位登记主管机关可不予岗位登记。经过岗位登记,取得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才能从事公路工程监理工作。因此,为加强对公路工程监理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的管理,交通行业实行监理工程师岗位登记制度。
监理工程师岗位登记制度是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监理从业人员实行市场准人控制的有效手段。监理人员经岗位登记,即表明获得了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其以监理工程师名义从业的行政许可,
因而具有相应监理工作岗位的责任和权力。仅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没有经过岗位登记的人员,则不具备相应监理工作岗位的责任和权力。
在监理企业中从事监理工作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均应进行岗位登记,接受监督管理。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一个监理企业进行了岗位登记,才能取得岗位资格,而且仅能在一个监理企业登记,
而不能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登记。未通过岗位登记的监理工程师不得从事公路工程监理工作,但其资格证书继续有效。交通部质监总站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岗位登记工作;
省级质监机构负责本地区岗位登记管理工作;监理企业负责本单位监理工程师岗位登记申报工作。岗位登记工作以电子信息管理为主要方式,依托交通部质监总站网站行业数据库进行。监理工程师岗位登记,包括上岗登记和业绩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