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为加强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管理,自2004年起,交通部在考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在全国组织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将其纳入全国公路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实施规划。公路专业技术人员只有参加全国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并考试合格,才能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实行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制度的意义在于:
第一,有利于统一监理工程师的基本水准,保证监理工程师队伍的质量;
第二,有利于促进申请监理工程师的人员熟练掌握监理的基本知识和方法;
第三,通过考试确认监理工程师资格,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这种符合国际惯例的方式,有助于与国际咨询业接轨,开拓国际工程建设监理市场。
1。考试报名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工作业绩良好,热爱监理工作。
(2)取得工程类或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取得工程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取得该资格的年限满足以下规定,即:大学专科毕业的须满5年;大学本科毕业的须满4年;硕士研究生毕业或获得硕士学位的须满2年。
(3)年龄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监理工作。
(4)报考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具有公路工程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累计5年以上;报考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须有公路工程或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从事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累计3年以上。
凡符合相应报考条件,且自愿参加考试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和报考科目核定表,并提供本人学历证、职称证、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报省级质监站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省级质监站应于考试前20天向应考者核发准考证,载明考试科目、考场、时间等事项和有关考试纪律。
2.考试组织管理
为规范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管理工作,提高资格考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交通部成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国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管理工作。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具体执行部领导小组决定,承办有关具体工作,其主要任务是:
(1)发布考试大纲、组织建立试题库、组织考试命题;
(2)指导和监督各地的报考及考试管理工作;
(3)组织阅卷、确定单科成绩合格分数线;
(4)核发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5)制订有关考试工作管理规定,并监督落实;
(6)提出年度考试工作总结报告。
各省(市、区)交通厅(局)负责本地区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管理工作,有关具体工作由交通厅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其主要任务是:
(1)发布考试通知,组织报考,审查报考者资格;
(2)确定考试费标准;
(3)组织监考工作,维护考场秩序,承担相关考务工作;
(4)对违规单位和个人实施处罚;
(5)向部领导小组汇报有关情况,报送考试工作总结并接受监督。
3.考试内容及时间
(1)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办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由交通部统一确定。
(2)考试内容包括监理知识、专业知识、综合能力三个部分,其中监理知识包括监理理论和合同管理两个科目;专业知识分为经济系列和工程系列,经济系列包含公路工程经济一个科目;
工程系列含有道路与桥梁、隧道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三个科目,报考者只需任选一个科目;综合能力包含综合考试一个科目。
(3)考场原则上设在省会城市。
4.执业资格确认
经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者,由交通部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领导小组根据应考者的考试结果,核审其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及其监理专业,
并颁发相应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确认其相应的监理工程师资格。
四、监理工程师岗位登记
经过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并持有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不意味着已经取得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只有岗位登记才是对监理人员的素质和岗位责任能力的全面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