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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复习资料:房地产法律关系的构成

www.zige365.com 2011-2-17 11:43:12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房屋根据地理位置的不同,可以分为农村房屋和城市房屋。在我国,农村房屋和城市房屋因为房屋占有土地使用权属不同、城乡户籍的不同等,而使两种房屋试用的规则也不同,农村的房屋还不能完全实现商品化。
  按照房屋的用途不同,可以分为住宅用房和商业用房。城市住宅又可分为私房、公房和商品房。城市私房专指历史遗留下来的个人拥有所有权的房产,但是现在个人合法建造房屋、购买商品房均属于私房范畴。城市公房也分为两种:一种是历史上形成的由房屋管理部门享有所有权的或者管理的公房。另一种是由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的分配给个人居住,居住者享有使用权的房屋。
  2.行为
  行为,是指房地产法律关系主体为享受权利、行使职权或承担义务、履行职责所进行的活动,如房地产开发活动、房地产交易活动、物业管理活动等。
  3.智力成果
  智力成果,是指人类智力活动创造的优秀成果。智力成果可以成为房地产法律关系的客体。如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各类规划方案等,作为设计者的个人或单位对该设计方案依法享有著作权,还有用于房地产投资决策或销售的各种具有竞争优势的信息、数据等构成企业的商业秘密,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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