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有柱(不含独立柱、单排柱)或有围护结构的门廊、门斗,按
其柱或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9.玻璃幕墙等作为房屋外墙的,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0.属永久性建筑有柱的车棚、货棚等,按柱的外围水平投影
面积计算。
11.依坡地建筑的房屋,利用吊脚做架空层,有围护结构的,按其高度在2.20m以上部位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2.有伸缩缝的房屋,如果其与室内相通的,伸缩缝计算建筑面积。
(三)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
1.与房屋相连有上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2.独立柱、单排柱的门廊、车棚、货棚等属永久性建筑的,按其上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3.未封闭的阳台、挑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4.无顶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5.有顶盖不封闭的永久性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四)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层高在2.20m以下(不含2.20m,下同)的夹层、插层、技木层和层高在2.20m以下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2.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装饰性的玻璃幕墙、垛、勒脚、台阶、无柱雨篷等。
3.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廊。
4.房屋的天面、挑台、天面上的花园、泳池。
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
6.骑楼、骑街楼的底层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
7.利用引桥、高架路、高架桥、路面作为顶盖建造的房屋。
8.活动房屋、临时房屋、简易房屋。
9.独立烟囱、亭、塔、罐、池、地下人防干、支线。
10.与房屋室内不相通的房屋间的伸缩缝。
题目: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通常是由( )组成的。(2004年考题)
A.套内房屋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
B.套内房屋使用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
C.套内房屋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
D.套内房屋使用面积、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答案:(C )
(五)几种特殊情况下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1.同一楼层外墙,既有主墙,又有玻璃幕墙的,以主墙为准计算建筑面积,墙厚按主墙体厚度计算。各楼层墙体厚度不相同时,分层分别计算。金属幕墙及其他材料幕墙,参照玻璃幕墙的有关规定处理。
2.房屋屋顶为斜面结构(坡屋顶)的,层高(高度)2.20m以上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3.全封闭阳台、有柱挑廊、有顶盖封闭的架空通廊的外围水平投影超过其底板外沿的,以底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未封闭的阳台、无柱挑廊、有顶盖未封闭的架空通廊的外围水平投影超过其底板外沿的,以底板水平投影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4.与室内任意一边相通,具备房屋的一般条件,并能正常利用的伸缩缝、沉降缝应计算建筑面积。
5.对倾斜、弧状等非垂直墙体的房屋,层高(高度)2.20m以上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房屋墙体向外倾斜,超出底板外沿的,以底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6.楼梯已计算建筑面积的,其下方空间不论是否利用均不再计算建筑面积。
7.临街楼房、挑廊下的底层作为公共道路街巷通行的,不论其是否有柱,是否有维护结构,均不计算建筑面积。
8.与室内不相通的类似于阳台、挑廊、檐廊的建筑,不计算建筑面积。
9.室外楼梯的建筑面积,按其在各楼层水平投影面积之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