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其他
(一)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1.对于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应试人员所在单位。
2.凡是处在违纪违规处理期的人员(在专业资格考试中违纪违规被禁考的本省和外省人员)不得报考。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报考资格审核
考生须诚信报考,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手机号码等通讯信息必须填写考生本人信息),并对提交的报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对信息不真实者和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报名确认者,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考场设置
1.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主考场设在广州,深圳设分考场。
2.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场设在广州。
考场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四)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在10月7日9:00-10月11日17:00自行登陆“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逾期未打印,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证书发放方式
本市考生证书由我办负责发放。届时请留意汕头市人事考试网《中心信息》栏发证通知。
(六)收费
根据国家计委计办价格〔2000〕839号、计价格〔2002〕2546号,省物价局粤价〔2001〕52号、粤价〔2002〕419号文:房地产估价师: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60元。房地产经纪人:报名费每科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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