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办法
报名分两个步骤:网上报名、报名确认。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7月15日9:00- 8月9日17:00。
2.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3.考生在网上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后须上传本人相片,上传的相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半年内的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相片大小应为大一寸(33mm×48mm),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30kb之间。
4.考生按属地原则进行报名,省工商注册单位的考生,报名点选择“省直”,各市工商注册单位的考生,报名点选择所属各市名称。
(二)报名确认
交费确认按照属地原则进行。我市定于2013年8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受理考生报名确认。请各考生或单位持附件1规定要求的“报考材料”到我市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受理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综合大楼一楼行政服务中心西厅市人社局对外服务窗口。咨询电话:0754—88329783。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资格名称 |
考 试 时 间 |
科 目 |
房地产
估价师 |
10月12日 |
上午
9:00—11:30 |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
下午
14:00—16:30 |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自备计算器) |
10月13日 |
上午
9:00—11:30 |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自备计算器) |
下午
14:00—16:30 |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开卷、自备计算器) |
房地产
经纪人 |
10月12日 |
上午
9:00—11:30 |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
下午
14:00—16:30 |
房地产经纪概论
(自备计算器) |
10月13日 |
上午
9:00—11:30 |
房地产经纪实务
(自备计算器) |
下午
14:00—16:30 |
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
(自备计算器) |
三、报考条件及要求
1.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
2.全省各报名点统一采用考前审核方式。
3.从2013年起,考生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式
(一)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已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并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人员,申请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应当在考试报名申请表的“是否申请免试第一科”栏中注明。申请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房地产经纪概论》、《房地产经纪实务》和《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3个科目的考试。
报名参加2013年度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人员,暂不需要提交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证书。
(三)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题纸上作答的方式,该科目为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换使用。
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
(四)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分别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五)我省各考点均有配备时钟,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除《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外,应试其余科目均可携带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严禁携带手表、手机、耳机、电子笔等其它电子设备。
(六)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草稿纸由各考点统一配发,考后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