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4.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三)已经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者,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可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 (四)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16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组织 为便于考生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考生须通过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www.rsks.sdrs.gov.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2年6月11日9∶00至2012年7月2日16∶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考生考试报名信息通过网上提交。请考生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考区,选择居住(或单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对2年内在各类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违规,给予“两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处理的考生,凡处理时间不满两年的,取消其2012年报考资格(对违反规定报考的,考务费一律不退还)。 资格审查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报考考区为滨州市的考生请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于2012年6月28日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306室(滨州市滨城区府右街37号,即黄河四路与府右街交叉口西北角,联系电话:3368333)办理审核、确认手续。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5.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需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聘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于2012年6月30日至2012年7月4日16∶00。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五、有关事项和要求 (一)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题纸上作答的方式,该科目为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换使用。 (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 (三)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考试,考生应考时须带钢笔(或签字笔、圆珠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储存功能,《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一科不用计算器)。各科考试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