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干路与次干路 0.40 0.30 0.25 0.55 0.45 0.40 30--50 16--20 0.8--1.2 次干路与支路 0.33 0.27 0.22 0.45 0.35 0.30 30--40 14--18 0.6--0.9 支路与支路 0.20 0.16 0.12 0.27 0.22 0.17 25--35 12--15 0.5--0.7 11 在原有道路网改造规划中,当交叉口的交通量达到其最大通行能力的80%时,应首先改善道路网,调低其交通量,然后在该处设置立体交叉口。 12 城市中建造的道路立体交叉口,应与相邻交叉口的通行能力和车速相协调。 13 在城市立体交叉口和跨河桥梁的坡道两端,以及隧道进出口外30m的范围内,不宜设置平面交叉口和非港湾式公共交通停靠站。 14 城市道路立体交叉口形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整个道路网中,立体交叉口的形式应力求统一,其结构形式应简单,占地面积少; 2 交通主流方向应走捷径,少爬坡和少绕行;非机动车应行驶在地面层上或路堑内; 3 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开行驶时,不同的交通层面应相互套叠组合在一起,减少立体交叉口的层数和用地。 15 各种形式立体交叉口的用地面积和规划通行能力宜符合表7.4.15的规定: 立体交叉口规划用地面积和通行能力 表7.4.15 立体交叉口层数 立体交叉口中匝道 的基本形式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 交通有无冲突点 用地面积 (万平方米) 通行能力(千辆/h) 当量小汽车 当量自行车 二 菱 形 有 2.0--2.5 7--9 10--13 苜蓿叶形 有 6.5--12.0 6--13 16--20 环 形 有 3.0--4.5 7--9 15--20 无 2.5--3.0 3--4 12--15 三 十字路口形 有 4.0--5.0 11--14 13-16 环 形 有 5.0--5.5 11--14 13--14 无 4.5--5.5 8--10 13--15 苜蓿叶形与环形① 无 7.0--12.0 11--13 13--15 环形与苜蓿叶形② 无 5.0--6.0 11--14 20--30 四 环 形 无 6.0--8.0 11--14 13--15 ①三层立体交叉口中的苜蓿叶形为机动车匝道,环形为非机动车匝道; ②三层立体交叉口中的环形为机动车匝道,苜蓿叶形为非机动车匝道。 16 当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时,应将道路的上下行交通分开;道口的铺面宽度应与路段铺面(包括车行道、人行道,不包括绿带)等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