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城市功能系统的运行离不开外界环境的支持,从积极的角度看,称为城市功能支持体系,包括硬件体系和软件体系。硬件体系主要指城市基础设施,软件体系指与城市发展的相关政策、正式和非正式制度、理念及文化。完善的城市功能支持体系是城市功能系统发挥作用必不可少的条件。本文采用广义的城市功能概念,它不但包括城市功能核心系统,还包括其支持体系。
(二)城市功能与城市价值的关系
城市功能是城市价值的表现。城市价值的增加最终表现为城市功能的增强。
城市功能建设是增加城市价值的关键环节。城市功能建设的着眼点是提高城市的效率。效率是价值的体现,效率的高低决定了城市价值的大小。注重效率可以避免粗放式经济增长,促进城市依靠技术进步、提高劳动生产率来推动城市的发展。效率的提高带来的一个后果就是城市经济水平的提高。对于任何一个城市,效率提高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效率的提高意味着同样的投入可以产生更大的产出。任何城市在其运行中只有争取高效率,才能产生高效益。有了高效益,才能使城市内部积累加速,产业规模扩大,产业结构层次提高,才会大大增强城市对外部的辐射力和吸引力,促使周边区域的生产要素流向城市。效率的提高还带动了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城市价值的增值提高的效率不仅仅指生产效率,还包括社会效率、政府效率等等。这使得人们可以在城市中得到更好、更丰富的服务,也进一步提高了城市在人才争夺中的吸引力。城市外围地区的劳动力受比较利益的趋势,陆续进入城市,从而推动了城市价值的增加。
城市可以被看作是由城市的政府机构和城市居民共同经营运作的“企业”,正如企业的长期发展应当以增加企业价值为目标一样,城市功能的建设也应以增加城市价值为目标。城市功能的长期发展应当具有明确的目标,而不是一个盲目的、机械的建设过程。城市功能随着城市的发展而不断地调整和完善,城市功能日趋多样化和差异化只是一种现象,不是长远的目标,只有把通过提升城市功能来创造城市价值作为核心,城市的功能建设才有据可依。
以城市价值为导向,有利于促进城市功能建设的战略性发展。城市价值是一种战略性目标,需要通过城市长期的发展才能实现。城市在进行功能建设时应具备长期发展的战略眼光,考虑城市的未来发展而不是眼前利益,考虑全局利益而不是局部利益的原则。城市建设要坚决杜绝急功近利、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做法,力求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和谐统一。在城市发展中,要坚决杜绝重开发、轻保护的掠夺式开发模式,做到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城市价值为导向强调以人为中心的全面发展,强调对城市功能发展潜力的培植,不能以牺牲后代人发展的机会和发展权利为代价,要保证后代人发展机会与现代人一样多的发展。不仅仅注重发展的状态和目标,更注重发展趋势的持久力和耐力,注重未来的发展能力。
以城市价值为导向还有利于推动城市功能的系统性建设。城市价值基于对城市功能系统认识的全面性,这样就避免了在实践中过于注重城市某一方面功能的建设而忽视城市的其它功能。发挥城市功能的根本目的在于有效地获得最佳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文化效益,最有效地实现城市价值增值。城市是一个系统,城市价值的提升建立在城市整体发展的基础之上。对城市任何一方面功能的忽视都会关联性地影响到城市的其它功能,从而影响到城市总价值。当然系统地建设并非意味着不分主次的全部发展,而是指有重点地全面系统发展。在确定城市的主导功能之后,其他的配套功能不能忽略,要根据主导功能的发展要求,适时、适量、实地地发展。通过整体的协调发展推动城市功能系统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