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职能类型的划分方法
城市发展的经济基础理论认为,城市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的活动是由两部分组成的:一部分是为本地居民正常的生产和生活服务的;另一部分具有超越本地的区域意义,为外地服务。前者叫城市的非基本活动部分,后者叫基本活动部分。
城市职能的作用空间包括城市内部结构和城市辐射区。城市某一职能辐射区域愈广,这一职能就愈强。衡量城市某一职能强弱的指标主要有两个:①这一职能在城市职能组合中的地位,以比例关系来表达,指示城市的专业化程度;②职能规模,以输出城市以外的量来表达,指示城市职能在国家或区域的地位。 城市职能的划分包括3个方面:
(1)专业化部门
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部门,其中专门化工业部门是划分城市经济职能的主要依据,专门化工业部门可能包括一个或几个工业部门。
(2)职能强度
若城市某部门的专业化程度很高,则该部门产品的输出比重也高,职能强度也高。职能强度体现的是城市基本活动部分与非基本活动部分的关系。
(3)职能规模
有些小城市某个专业化部门的职能强度虽高,对外服务的绝对规模却不一定大;而有些大城市某个部门在城市工业结构中所占的比重并不高,但产品输出的绝对规模却可能很大。在职能强度很高的专业化的工业城市之问。职能规模的差异常常退居次要地位。但在专业化程度并不高的综合性城市,职能规模往往构成城市工业职能差异的主要因素。职能规模反映城市某一职能在城市体系中的职能地位。
城市职能分类研究开始于本世纪20年代,很多城市地理学家为城市职能分类方法的进步作出了贡献。英国的卡特(H.Carter,1972)按发展顺序把城镇职能分类的方法论分成5种类型。最早的是一般描述方法,40年代盛行统计描述方法,50年代多采用统计分析方法和城市经济基础研究方法。最近发展起来的是多变量分析法。最常用的分析技术是主因素分析和聚类分析。这些方法的发展,总的说来是一个由简单向复杂、由单一变量向多变量、由主观向比较客观的不断进步的过程。
在中国城市职能分类中,较多用的足统计描述方法。这一方法较简单、直观,主要用城市职能部门的专业化程度和职能规模来表述。也有的学者利用聚类分析对中国城市工业职能进行了较系统的分类。
(二)中国城市职能类型
现代城市是经济、社会(含政治、文化等)和物资三位一体的有机实体。因此,中国城市体系中城市基本职能类型的划分,主要依据以下3个主要方面:
1.作为社会实体的城市
在中国城市体系中,城市作为社会实体,3000多年来形成一个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系统,以及相互之间的文化、社会活动,也就具有显著的政治职能和文化职能。这种强有力的政治(行政)职能对其经济、文化的发展影响巨大,具有相当明显的地域中心作用。因此,我们将其划分为以行政职能为主的综合性城市,其中包括全国性、区域性和地方性3个层次。值得指出的是,随着中国以城市为中心的经济网络的形成和"市带县"管理体制的全面铺开和落实,这类以行政为主的综合性城市职能将逐步向以行政一经济职能(或经济一行政职能)为主转化,而且将迸一步得到发展,成为中国城市体系的中坚部分。
2.作为物资实体的城市
在中国城市体系中,城市作为物资实体,不仅是物资(商品)的生产者,而且也是消费者。人们的经济活动和城市之间的商品交流和流通发生紧密的联系,城市必然具有交通和流通的职能。自先秦以来,中国城市体系内这类城市即有所发展。至近代,由于轮船、铁路、公路等交通方式的发展,交通型和流通型城市已成为中国现代城市体系对外开放、物资和"能量"交流的所在。根据城市体系内各城市对交通方式的不同依赖性,可将这类城市划分为以交通职能为主和以流通职能为主两种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