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是突出多层次决策的新机制。《城乡规划法》确立了公开民主的审批制度,以实现规划的科学、民主、公开和透明,同时也形成了规划过去只有一个层面决策转变成多个层面决策的新机制。“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告时间不得少于30日。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充分考虑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并在报送审批的材料中附具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对这些意见的处理与采纳情况及理由予以说明,在保障规划的科学性基础上,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愿,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