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考点学校及有关学位授予单位:
为了保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质量,切实做好陕西省2010年成人学位外语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11月20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地点:各考点学校
二、考点学校设置
按照《关于陕西省2010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和本次报名情况,共设置了陕西师范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大学、第二炮兵工程学院等9个考点,各考点学校负责本考点相关考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考点代码 |
考点学校 |
学位授予单位 |
01 |
陕西师范大学 |
陕西师范大学 延安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第四军医大学 陕西教育学院
兰州理工大学 南开大学 |
02 |
西北政法大学 |
西北政法大学 西安工业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西安邮电学院 陕西科技大学 西安财经学院
西安理工大学 四川大学 |
03 |
西安外国语大学 |
西安外国语大学 陕西理工学院 西安培华学院
西安文理学院 咸阳师范学院 西安美术学院
重庆大学 |
04 |
长安大学 |
长安大学 陕西中医学院 西安工程大学
西安体育学院 西安科技大学 沈阳药科大学
郑州航空工业学院 |
05 |
西北大学 |
西北大学 西安石油大学 |
06 |
第二炮兵工程学院 |
第二炮兵工程学院 |
07 |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
08 |
西北工业大学 |
西北工业大学 |
09 |
西安交通大学 |
西安交通大学 |
各考点学校要成立陕西省2010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考试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副校长任主考,教务处处长、副处长任副主考。
三、召开各考点学校考务工作培训会
11月初,召开各考点学校考务工作培训会。
四、各考点学校考务工作流程
1. 召开考务培训会,领取数据库,安排考场,制作考生基本信息表
各考点学校于11月2日下午3:00到省教育厅后一楼会议室召开考务培训会议,要求各考点学校负责考务工作的主管领导、具体工作人员(包括技术人员)参会,会后领取本考点学生报名数据盘,并于11月3-4日做好本考点的考场安排工作。各考点院校有2个以上学校的,要求交叉安排,每个考场单号一个学校,双号一个学校。
考场编排好后,以考场为单位制作一个包含照片、考号、姓名、身份证号、签名等信息的考生基本信息(签名)表,用于核对报名表信息及考生现场确认签名。
2. 打印准考证并盖章
11月5日各考点学校负责打印本考点考生的准考证,并在照片处加盖考点学校教务处公章。准考证的编排和格式要严格按照陕西省学位办要求制作,具体参照准考证正、反面制作方法及样本。本次考试考生准考证号编制为14位数,1至2位为年号(10),3至4位为考点代码,5至9位为授学位单位代码,10至12位为考场代号,13至14位为考生序号。考生序号以考场为单位排序。如陕西师范大学考点代码为01,2010年陕西师范大学某位考生在本校第57考场第12号座位参加2010年陕西省成人学位外语考试,则其准考证号为:10011071805712。
3. 发放、审核准考证信息并填写报名表相关内容
11月8日-9日,各考点学校向各报考院校发放准考证。各院校将加盖各考点学校教务处公章的准考证拿回后,统一过塑,然后于考前一周下发到每位考生手中。
(1)各院校领回准考证后,请尽快组织人员审核考生个人信息,准考证上打印的考生照片、身份证号等信息必须与外语统考报名表相一致,照片必须为同一底版。
(2)各院校请依据考生准考证号认真填写每一份外语统考报名表顶端的考场号(准考证号的第10-12位)和座位号(准考证号的第13-14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