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押题班讲义(1)P70例题3。2009年也出过类似的试题。
7.养牛专业户申某将一头患重病的奶牛弃于野外。途经此地的岳某将病牛牵回家,请兽医治愈。申某得知后,向岳某索要奶牛。则申某()
A.有权要求返还奶牛,因为岳某占有奶牛构成不当得利
B.有权要求返还奶牛,但应补偿岳某所支出的费用
C.无权要求返还奶牛,因为其抛弃行为使其丧失所有权
D.无权要求返还奶牛,但可请求岳某给予适当补偿
【答案】C
【名师解析】此题考查所有权的丧失及取得制度。所有人自己主动放弃所有权的属于单方法律行为,可引起所有权的消灭的法律后果,岳某基于先占取得所有权。故选C。
9、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添附的是()
A、混合B、生产C、加工D、附合
【答案】B
【名师点评】本题的考核知识点是所有权之原始取得之添附。添附是指不同所有人的物被结合、混合在一起成为一个新物,或者利用别人之物加工成为新物之事实状态。添附主要有下列三种情况:附合、混合和加工。需要大家注意的是,我国目前对添附的法律效力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只是《民通意见》第86条进行了这样的司法解释:“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拆除所有人;造成拆除所有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从考点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出的应该是比较偏,很多年没有出过这样的问题。相关题目:押题班讲义(1)P132例题2
10、下列物权的标的仅限于动产的是()
A、所有权B、抵押权C、留置权D、质权
【答案】C
【名师点评】本题的考核知识点是物权之担保物权之留置权。我国《物权法》第二百三十条第一款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由此可见,留置财产仅限于动产,不动产不能成为留置权的客体。大家要注意,考试中经常出一些关于担保物权的标的或者客体问题,所以在复习时要细心区别。讲义(2)P23页中有详细的对比表格。比如2009年的试题中就有几个这样的问题。
8.下列选项中,可以作为抵押财产的是()
A.土地所有权 B.学校图书馆 C.使用权有争议的财产 D.船舶
【答案】D
【名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担保法中关于抵押物的规定。
9.甲公司向银行贷款,以自有厂房作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以商标权作质押,未办理出质登记。则()
A.抵押权与质权均成立B.抵押权与质权均不成立C.抵押权成立,质权不成立D.抵押权不成立,质权成立
【答案】C
【名师解析】商标权可以作为质押的权利,但是必须进行登记,并且商标权出质,质权人的权利还有一定的限制。
10.下列客体中,不能作为物权客体的是()
A.一幢房屋 B.一份买卖合同C.一辆汽车 D.一台电视机
【答案】B
【名师解析】此题考查的是物权客体的特征。即客观物质性、可支配性、可使用性。故选B.11、下列选项中,属于用益物权的是()
A、宅基地使用权B、自物权C、抵押权D、留置权
【答案】A
【名师点评】本题的考核知识点是物权之用益物权。传统民法中的用益物权主要有地上权、地役权和典权等。地上权如宅基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场地使用权、林地使用权等;地役权是指为了实现自己土地的利益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比如为耕种而在必经的他人的土地上修路通行的权利;典权。
12、下列财产中,可以设定抵押的是()
A、车辆B、土地所有权C、北京大学教学楼D、依法被查封的财产
【答案】A
【名师点评】本题的考核知识点是物权之担保物权之抵押。抵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有关财产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在抵押法律关系中,确定可以抵押的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四个原则:第一,必须是可以进入市场交易的财产即须为可流通之物;第二,必须是权属明晰的财产;第三,必须是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财产即非为法律禁止抵押之物;第四,必须是不可消耗物。押题班讲义中重点提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