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86868811、86868815。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如遇计算机网络技术操作问题请电话咨询:86868838、86868837。
㈢ 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填报报名信息2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和不完整可按“审核状态”栏的提示及时进行修改,重新接受资格初审。
㈣ 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规定时间内(5月10日─6月6日)进行网上缴费,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的《测绘综合能力》和《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科目的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8元;《测绘案例分析》科目的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5元。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系统中提示的文件“网上支付说明”规定进行。
㈤ 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9月10日至15日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考试当天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在规定时间内不打印本人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㈥ 成绩查询及证书办理。考生在考试结束后2个月左右,可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查询成绩”栏目查询考试成绩,实行网上报名后,不再另发考试成绩通知单,请考生自行上网打印。在规定的年限内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点击“人事考试”栏目,查看《职称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办证时间表》中的办证时间,按《办理职称(职业)资格证书须知》的要求和报考条件规定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单位证明及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等材料,前往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后办理资格证书。地址: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室,咨询电话:86868835。
㈦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办理证书(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或让他人冒名顶替以及其他严重违纪违规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有关规定,由发证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该项考试(应当自发生违纪违规行为之日起按周年计算)。
六、考场设置
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由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置考场,考生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
七、其它要求事项
㈠ 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设《测绘综合能力》、《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测绘案例分析》3个科目,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3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级别为免一科)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办理资格证书。
㈡ 考生应考时,应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无声无文本的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手机)等通讯设备,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并与考试相关资料及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㈢ 《测绘综合能力》、《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2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测绘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请考生答题前认真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㈣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考试管理部门收到文件后,应及时转发和宣传,积极做好考生网上报名工作。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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