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16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3年度重庆市人事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渝人社办〔2012〕280号)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2013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5月10日—6月4日。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14日 14:00—16:30 测绘综合能力
9月15日 8:30—11:00 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
14:00—17:00 测绘案例分析
三、报考条件
㈠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
㈡ 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上述㈠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测绘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测绘类专业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3年;
4.取得测绘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2年;
5.取得测绘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1年。
6.取得其他理学类或者工学类专业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从事测绘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7.对符合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于2005年12月31日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测绘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测绘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前述2个科目考试并合格的人员,方可获得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
㈢ 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在规定的年限内全部科目合格后,在办理资格证书时按照考务文件规定的相关条件要求,须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从事测绘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四、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代码表
考试名称 |
级别 |
专业 |
考试科目 |
72.注册测绘师 |
03.考全科 |
01.注册测绘师 |
1.测绘综合能力 |
2.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 |
3.测绘案例分析 |
02.免一科 |
01.注册测绘师 |
2.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 |
3.测绘案例分析 |
五、报名程序和要求
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登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点击主页上“报名及准考证打印”进入报名系统或直接进入报名系统(222.180.173.2/webregister)。
㈠ 提交报考信息。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考信息。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文件中的条件要求及报名系统中相关帮助文档,如实、准确无误的填写报考人员个人信息,选择参加考试专业、科目、级别(报考人员通过审核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 上传(近期免冠<像素160×180>登记照)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并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考试、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号)。
㈡ 初审报考资格。考试审核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个人资料(姓名、性别、像片、有效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时间、职称名称及取得时间、报考级别、科目、从事测绘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等相关信息和联系电话),对照报考文件中的条件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