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业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业资格在全国的所有领域里都要强制执行,这是执业资格的一大特点,也是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新的特点。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领域关键技术岗位准入制度的开始。《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执业范围:(一)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二)安全生产技术研究、检测、检验;(三)安全生产技术咨询;(四)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五)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评价或安全评估;(六)其他安全生产业务。” 也就是说,注册安全工程师是从事生产安全工作人员的基础,安全生产领域关键技术岗位的人员即从事安全管理、安全咨询、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及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的人员均必须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但我国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才刚刚起步,目前尚达不到这一要求,未来会不断发展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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