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锅炉技术登记簿是否齐全,内容是否正确完整。 (2)设备大小修总结是否及时、完整,有关资料是否齐全。 8. 与锅炉有关的其他状况 如防寒防冻等是否存在严重隐患。 (二)汽轮机安全性评价 1. 汽轮机本体的技术状况 (l)汽缸(含喷嘴室)是否有裂纹、变形、漏汽;结合面大螺栓、转子(含接长轴)、对轮(含连接螺栓)存在隐患;隔板变形或裂纹;叶片存在严重缺陷或频率不合理;复环、拉筋有隐患;主汽门、调速汽门、再热主汽门、再热调速汽门存在爆破隐患;主轴承乌金脱胎、龟裂等尚有缺陷;轴封等是否存在严重漏汽缺陷。 (2)主轴和主轴承是否存在振动值不合格或推力轴承瓦块温度超限或接近限值。 (3)滑销系统功能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汽缸膨胀受限、汽缸偏移等缺陷。 (4)汽缸是否存在漏进冷汽、冷水的隐患,如疏水系统连接不合理等。 2. 调节保安系统 (l)所有超速保安装置是否完好,并能正常地投入。 (2)调速系统是否存在卡涩或锈蚀,透平油、抗燃油油质是否良好。 (3)调速系统速度变动率、迟缓率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甩额定负荷时,调速系统能否维持机组转数低于危急保安器动作值。 (4)是否定期进行危急保安器提升转数动作试验;危急保安器运行2000充油试验;抽汽逆止门定期关闭试验;大修前后和运行机组一年一次主汽门、调速汽门严密性试验;每天一次的自动主汽门、再热主汽门的活动试验,带固定负荷机组每天(至少每周)一次调速汽门较大范围变动的活动试验;装有中压调速汽门活动装置的机组每天(至少每周)一次的活动试验。 (5)各级旁路系统是否存在投入时超温、超压、水冲击等隐患。 3. 压力容器及高温高压管道的状况 包括除氧器,高压加热器,疏水、排污扩容器,其他生产用压力容器,高温高压主汽、给水和疏水管道、阀门等是否符合防爆要求。 4. 重要辅机及附属设备的状况 (l)给水泵(含驱动设备等)是否完好。 (2)循环水系统(含空冷机组的冷却水系统)如循环泵、冷却水循环泵、水塔等是否存在缺陷和隐患。 (3)凝结水系统是否存在缺陷和隐患。 (4)真空系统是否存在缺陷和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