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类推原理
“类推”亦称“类比”。类推推理是人们经常使用的一种逻辑思维方法,常用来作为推出一种新知识的方法。它是根据两个或两类对象之间存在着某些相同或相似的属性,从一个已知对象还具有某个属性来推出另一个对象具有此种属性的一种推理。它在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安全生产、安全评价中同样也有着特殊的意义和重要的作用。
其基本模式为:
类比推理的结论是或然性的。所以,在应用时要注意提高其结论可靠性,方法有:
① 要尽量多地列举两个或两类对象所共有或共缺的属性;
② 两个类比对象所共有或共缺的属性愈本质,则推出的结论愈可靠;
③ 两个类比对象共有或共缺的对象与类推的属性之间具有本质和必然的联系,则推出结论的可靠性就高。
类推评价法的种类及其应用领域取决于评价对象事件与先导事件之间联系的性质。若这种联系可用数字表示,则称为定量类推;如果这种联系关系只能定性处理,则称为定性类推。常用的类推方法有如下几种。
1)平衡推算法
指根据相互依存的平衡关系来推算所缺的有关指标的方法。
2)代替推算法
指利用具有密切联系(或相似)的有关资料、数据,来代替所缺资料、数据的方法。
3)因素推算法
指根据指标之间的联系,从已知因素的数据推算有关未知指标数据的方法。
4)抽样推算法
指根据抽样或典型调查资料推算系统总体特征的方法。
5)比例推算法
是根据社会经济现象的内在联系,用某一时期、地区、部门或单位的实际比例,推算另一类似时期、地区、部门或单位有关指标的方法。
6)概率推算法
概率是指某一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事故的发生是一种随机事件;任何随机事件,在一定条件下是否发生是没有规律的,但其发生概率是一客观存在的定值。因此,根据有限的实际统计资料,采用概率论和数理统计方法可求出随机事件出现各种状态的概率。可以用概率值来预测未来系统发生事故可能性的大小,以此来衡量系统危险性的大小、安全程度的高低。
1.3 惯性原理
任何事物在其发展过程中,从其过去到现在以及延伸至将来,都具有一定的延续性,这种延续性称为惯性。
利用惯性可以研究事物或一个评价系统的未来发展趋势。
利用惯性原理进行评价时应注意以下两点:
1)惯性的大小
惯性越大,影响越大;反之,则影响越小。
2)一个系统的惯性是这个系统内的各个内部因素之间互相联系、互相影响,互相作用按照一定的规律发展变化的一种状态趋势。因此,只有当系统是稳定的,受外部环境和内部因素的影响产生的变化较小时,其内在联系和基本特征才可能延续下去,该系统所表现的惯性发展结果才基本符合实际。但是,绝对稳定的系统是没有的,因为事物发展的惯性在受外力作用时,可使其加速或减速甚至改变方向。这样就需要对一个系统的评价进行修正,即在系统主要方面不变、而其他方面有所偏离时,就应根据其偏离程度对所出现的偏离现象进行修正。
1.4 量变到质变原理
任何一个事物在发展变化过程中都存在着从量变到质变的规律。同样,在一个系统中,许多有关安全的因素也都一一存在着量变到质变的规律;在评价一个系统的安全时,也都离不开从量变到质变的原理。在安全评价时,考虑各种危险、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以及采用的评价方法进行等级划分等,均需要应用量变到质变的原理。
2 安全评价的原则
安全评价是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重要技术保障,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