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评卷工作结束后,考试成绩由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发布。
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201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在考试结束后确定并公布。
通过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人员,由农业部统一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报名时未提交毕业证书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成绩合格的,领取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时应当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未能提交毕业证书原件的,取消执业兽医资格。
七、考前复习与辅导
考生可依据《201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进行复习、备考。农业部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开展201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
(代章)
2013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