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
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我市农业(畜牧、兽医)技术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实行“考评结合”的通知》(渝职改办〔2004〕215号)、《关于我市农业(畜牧、兽医)技术初级职务任职资格实行“以考代评”的通知》(渝职改办〔2004〕217号) 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3年重庆市人事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渝人社办[2012]280号)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2013年农业(畜牧、兽医)技术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考评结合”和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以考代评”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3年2月17日─2013年3月6日。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25日 |
高、中级 |
8:30─10:00 综合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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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 |
8:30─10:00 基础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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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 |
10:30─12:00 专业知识 |
三、报考条件
㈠ 高、中级报考条件
凡在我市从事农业(畜牧、兽医)技术及相关工作,符合申报评审农业(畜牧、兽医)技术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1.申报高级农艺(畜牧、兽医)师职务任职资格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下:
⑴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农艺(畜牧、兽医)师职务满6年。
⑵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农艺(畜牧、兽医)师职务满5年。
⑶获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担任农艺(畜牧、兽医)师职务满4年。
⑷获得博士学位,从事农业(畜牧、兽医)技术工作满1年。
2.申报农艺(畜牧、兽医)师职务任职资格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中专毕业,担任助理农艺(畜牧、兽医)师职务满5年。
⑵大学本科及专科毕业,担任助理农艺(畜牧、兽医)师职务满4年。
⑶获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担任助理农艺(畜牧、兽医)师职务满2年。
㈡ 初级报考条件
从事农业(畜牧、兽医)技术及相关工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高中毕业,从事农业(畜牧、兽医)技术专业工作满6年。
2.取得中专学历,从事农业(畜牧、兽医)技术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大专学历,从事农业(畜牧、兽医)技术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农业(畜牧、兽医)技术专业工作满1年。
四、考试科目
我市农业(畜牧、兽医)技术高、中、初级考试专业暂设置为种植、养殖两大类,种植专业包括:农学、园艺、蚕桑等专业;养殖专业包括:畜牧、兽医等专业。
五、重庆市农业(畜牧、兽医)技术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考评结合”和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以考代评”考试专业、级别及科目代码表
专 业 |
专业代码 |
级别 |
级别代码 |
科 目 |
农业 |
种植 |
01 |
高级 |
1 |
综合知识 |
养殖 |
02 |
种植 |
01 |
中级 |
2 |
养殖 |
02 |
种植 |
01 |
初级 |
3 |
基础理论
专业知识 |
养殖 |
02 |
六、报名程序和要求
重庆市农业(畜牧、兽医)技术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考评结合”和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以考代评”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登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点击主页上“报名及准考证打印” 进入报名系统或直接进入报名系统(222.180.173.2/webregister)。
㈠ 提交考试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考信息。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文件中的条件要求及报名系统中相关帮助文档,如实、准确无误的填写报考人员个人信息,选择参加考试专业、科目、级别(报考人员通过审核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 上传(免冠近照<像素160×180>登记照)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并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考试、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号)。
㈡ 初审报考资格。考试审核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个人资料(姓名、性别、照片、有效身份证号、工作单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学历、毕业时间、科目、级别、职称名称及取得时间、联系电话),对照报考文件中的条件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