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科目包括水产药物学、水生动物病理学、水生动物疾病学。
综合应用科目包括水产养殖生态学、饲料与营养学。
(五)相关要求
报考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报名信息,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如有不符,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和《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生指导手册》(可在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上查阅),并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六、考试成绩公布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评卷工作结束后,考试成绩由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发布。
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在考试结束后确定并公布。
七、资格授予
参加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应按照省农业厅公告要求(资格申请与授予有关事宜由省农业厅另行公告),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逾期不予受理。申请人须按要求到网上报名时预约的现场提交本人真实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和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表原件及2份复印件。
在资格审核过程中,对学历条件的审核认定有异议的考生,应当提供学校证明和学校所在地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明。
经审核合格的,由省农业厅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八、考前复习与辅导
考生可依据《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进行复习、备考。我办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开展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浙江考区办公室咨询电话:0571-86011486,0571-86757958。
特此公告。
附件:2015年浙江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缴费现场及联系方式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浙江考区办公室
2015年5月22日
附件
2015年浙江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缴费现场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
地 址 |
咨询电话 |
杭州市畜牧兽医局 |
杭海路434-2号 |
0571-86781406、
86943172 |
宁波市畜牧兽医局 |
宁波市海曙区宝善路220号 |
0574-87468127 |
温州市畜牧兽医局 |
温州市南浦路南塘一组团1幢10楼1010室 |
0577-86068709、
86068525 |
湖州市畜牧兽医局 |
苕溪东路174号 |
0572-2095113 |
嘉兴市畜牧兽医局 |
同乐路500号401室 |
0573-82872633 |
绍兴市畜牧兽医局 |
越城区凤林西路168号13楼1308室 |
0575-85172915 |
金华市畜牧兽医局 |
双龙南街828号农科教大楼4楼407室 |
0579-82050280 |
衢州市畜牧兽医局 |
荷花中路148号 |
0570-3088967 |
舟山市畜牧兽医局 |
舟山市临城临长路195号舟山市农林与渔农村委员会303室 |
0580-8179162 |
台州市畜牧兽医局 |
椒江区康平路15号市农业大楼609室 |
0576-88595069 |
丽水市畜牧兽医局 |
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827号市农业科技大楼1406室 |
0578-2026998、20269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