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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2012年兽医全科类和水生动物类报名指南- 渝农发〔2012〕161号

www.zige365.com 2012-5-29 11:51:26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试卷三:临床科目。包括水产药物学、水生动物病理学、水生动物疾病学。

    试卷四:综合应用科目。包括水产养殖生态学、饲料与营养学。

    (五)考试纪律

    考生报名前应当认真阅读《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可在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上查阅),并自觉遵守。

    七、考试成绩公布与资格授予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评卷工作结束后,考试成绩由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发布。

    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201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在考试结束后确定并公布。

    通过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人员,由农业部统一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报名时未提交毕业证书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成绩合格的,领取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时应当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未能提交毕业证书原件的,取消执业兽医资格。

    八 、证书领取

    考生在所属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领取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九、合格证书补发

    合格证书每年补发一次,2012年考生提交补证申请时间为11月10日至12月20日。

    十、考前复习与辅导

    考生可依据《201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进行复习、备考。市考区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1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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