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8号)规定,现将湖北考区201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考试类别
2012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分为兽医全科类和水生动物类两类,两类考试分别命题组卷,同一时间考试。符合报名条件的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专业考生或2009年1月1日前具有兽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考生报考兽医全科类考试;符合报名条件的水产养殖专业考生报考水生动物类考试。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201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
1. 具有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2. 2009年1月1日前,不具有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具有兽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3. 2012年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应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
(二)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1. 201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采取先网上报名、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2. 考生登录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进行报名。
3. 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26日至6月22日。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提交正面彩色免冠单色深底近期电子证件照片(电子照片尺寸为宽度与长度比例在1:1.46左右,高度不小于189像素,建议尺寸为宽230像素×高334像素,文件大小20~40KB,保证照片清晰,不变形)。
4. 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2日至7月10日。现场确认地点由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自主选定。考生前往现场确认时必须携带相关证件,按自己网上报名时选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并向考点相关负责人提供网上报名时生成的“网报号”完成现场确认程序。我省现场确认地设在各地级市(州)、省直管市畜牧兽医局考点办(见附件)。省考区办公室联系电话:027-87272217。首次报名的考生现场确认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2)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或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不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在2009年1月1日前取得兽医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应当提交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2012年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或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在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提交考生所在学校院系证明1式2份(格式可在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下载,已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不需提供学校院系证明)。
参加过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但未能通过并再次报名的考生,报名信息没有重大变化的,可以不进行现场确认,只需按有关要求缴纳考试费。已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的考生不得再次报考。
三、考试缴费标准及方式
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2012〕328号)要求,我省拟定2012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已经省物价财政部门核定。标准为:兽医全科类考试每科60元,共4科,计240元/人(含按规定上缴中央财政每人每科15元,计60元/人);水生动物类考试每科60元,共4科,计240元/人(含按规定上缴中央财政每人每科20元,计80元/人)。考生现场确认时必须缴纳考试费。
四、准考证打印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应于9月24日至10月13日登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管理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1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时间为10月14日。具体安排为:
试卷一、试卷二:10月14日上午9:00~11:30。
试卷三、试卷四:10月14日下午2:00~4:30。
(二)考试地点
省考区将在考生报名结束后确定考试地点。考试具体地址安排以考生准考证信息为准。
(三)考试内容、方式和科目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1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兽医全科类)》和《201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水生动物类)》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