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兽医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大纲新增和强调的内容
单元 |
细目 |
新增要点 |
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动物检疫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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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动物防疫条件审查范围、条件、程序 |
(2)动物防疫条件监督管理 |
(3)动物检疫申报 |
(4)产地检疫 |
(5)屠宰检疫 |
(6)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动物检疫 |
(7)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 |
(8)动物检疫监督管理 |
五、兽药管理法律制度 |
1.《兽药管理条例》 |
(2)兽药经营法律制度 |
2.《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1)场所与设施 |
(2)机构与人员 |
(3)规章制度 |
(4)采购与入库 |
(5)陈列与储存 |
(6)销售与运输 |
(7)售后服务 |
3.《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 |
(1)兽用生物制品的分发制度 |
(2)兽用生物制品的经营制度 |
(3)兽用生物制品的监督管理制度 |
六、病原微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 |
1.《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
(2)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设立和管理 |
(3)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管理 |
2.《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运输包装规范》和《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办法》 |
(1)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运输包装规范 |
(2)民用航空运输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 种及动物病料要求 |
(3)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收集、保藏、供应、销毁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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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执业兽医职业道德的概念和特征 |
(2)建设执业兽医职业道德的作用 |
(3)执业兽医的行为规范 |
(4)执业兽医的职业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