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执业注册和备案
29、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后,就可以开展动物诊疗活动了吗?
不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的兽医人员,从事动物诊疗和动物保健等经营性活动的,应当向注册机关申请注册。经注册的执业兽医,方可从事动物诊疗、动物保健、开具兽药处方、出具证明文件等活动。未经执业注册的,不得从事上述活动。
30、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后,就可以从事所有动物的诊疗吗?
不行。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兽医全科类)的,经注册后可以从事所有动物的诊疗;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水生动物类)的,经注册后可以从事水生动物的诊疗。
31、取得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证书后,就可以开展动物诊疗辅助活动了吗?
不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证书的兽医人员,从事动物诊疗辅助活动的,应当向注册机关申请备案。经备案的执业助理兽医师,方可从事动物诊疗辅助活动。
32、执业兽医注册机关是谁?
注册机关是指县(市辖区)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市辖区未设立兽医主管部门的,注册机关为上一级兽医主管部门。
33、申请执业注册应提交什么材料?
申请兽医执业注册或者备案的,应当向注册机关提交以下材料:注册申请表或者备案表;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医疗机构出具的六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动物诊疗机构聘用证明及其复印件。
34、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聘用的兽医人员,可以申请注册和备案吗?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聘用的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证书的兽医人员,可以凭聘用合同申请兽医执业注册或者备案,但不得对外开展兽医执业活动。
35、经注册的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享有哪些权力?
可以在动物诊疗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可以从事动物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开具处方、填写诊断书,出具有关证明文件等活动。经备案的执业助理兽医师在执业兽医师指导下协助开展兽医执业活动。
36、经注册的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应尽哪些义务?
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遵守有关动物诊疗的操作技术规范;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兽药和兽医器械;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兽医主管部门的要求,参加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的活动;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兽医职责;爱护动物,宣传动物保健知识和动物福利;接受再教育,提高动物诊疗水平。
37、执业兽医可以同时在不同的诊疗机构执业吗?
不行。执业兽医只能在一个动物诊疗机构从事兽医执业活动,但动物诊疗机构间的会诊、支援、应邀出诊、急救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