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计委): 为加强对工程咨询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规范工程咨询行为,我委制定了《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00五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