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应用范围颇广,各种急暴之证多可以刺血法治之。
1.治疗部位
(1) 肘膝以下特定穴,以五输穴为主:急性病证,来势猝暴,严重损及脏腑经脉,导致整体功能失调。特定穴,特别是五输穴与脏腑经络关系极为密切,故取此类穴位常能收到捷效。但在具体主治上,又有所不同:井穴多用于救治脏之急证,《灵枢?顺气一日分为四时》云:“病在脏者,取之井”,如“凡初中风跌倒,卒暴昏沉,痰涎壅滞,不省人事,牙关紧闭,药水不下,急以三棱针,刺手十指十二井穴,当去恶血”(《针灸大成》引《乾坤生意》);而“荥输治外经,合治内府”(《灵怄?邪气脏腑病形》),故外邪袭经,引起经气痹阻之急候,或跌仆损伤,气血瘀滞之证,均可刺络此类穴位。如“邪客于足少阴之络,令人卒心痛,暴胀……刺然谷之前出血,如食顷而巳”(《索问?缪刺论》)。当然,上述分法,仅是相对而言,具体治疗时,特定穴多配合应用。如治火热喉痹,即须“点刺少商、合谷、丰隆、关冲等穴”(《针灸聚英》)。
(2) 奇穴:不少奇穴可用于刺血治急证。早在唐代《备急千金要方》中即有“刺舌下两边大脉,血出”治舌卒肿的记载。临床证实,奇穴刺血效果确切。如十宣“治乳蛾,用三棱针出血,大效”(《针灸大成》)。并以歌赋形式广为流传:“眼病忽然血贯睛……须得太阳针血出”(《玉龙歌》)。
(3) 其他部位:包括①血脉瘀阻处:系指郁血明显的部位,以祛瘀滞之血。对此,《内经》早有记载:“厥头痛,头脉痛……视头动脉反盛者,刺尽去血”(《灵枢?厥病》)。除头面外,舌下、腘、肘窝之静脉血管均常用。②病理反应点:脏腑病变在皮表所呈的反应点,古人亦用以刺血治急症。如《针灸聚英》指出:“偷针眼,视其背上有细红点如疮,以针刺破即差,实解太阳之郁热也。”③病灶点:一般指局限性急痛或毒肿之处。如“疗疔肿,皆刺中心至痛,又刺四边十余下,令血出”(《备急千金要方》)。另外,还包括病灶波及处刺血,“凡疔疮必有红丝路,急用针于红丝所至之处出血”(《外科准绳》)。
2.操作方法
(1) 点刺:本法以三棱针迅速点刺。如为血络,血尽而止;指尖、印堂等部宜行挤压。
(2) 散刺:适用于面积较大之局限性急性肿痛。一般以三棱针在病灶及其周围多点刺络,罗天益曾以此法治一例“风痰气闭案”获殊效。具体操作是以三棱针刺头部泄之二十余处,尽泄黑血,累累如珠。另如《疮疡全书》载述治疗丹毒,即“用温水洗患处,三棱针刺毒上二三十针。”现代已用梅花针叩刺代替。
(3) 丛刺:适用于面积较小的局限性急性肿痛。持三棱针急速点刺十数下,点与点之间距离较密集。此法古人多用于治疗疔疮痈毒。现代有用于急性扭挫伤等病人。
(4) 挑刺:用针挑或刀割之法切断治疗部位的皮下组织(特别是纤维组织)。此法较早见于《肘后备急方》,用以救治卒死,“视其上唇里弦弦者,有白如黍米大,以针决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