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扶正与祛邪分先后使用
扶正与祛邪分先后使用,亦适用于正虚邪实的虚实错杂证。由于某些虚实错杂证不适宜扶正与祛邪兼用的方法,所以采取扶正与祛邪法分先后使用,以达到既不伤正,又不碍邪,使邪祛正复的目的。
(1)先祛邪后扶正此法适用于虽属邪盛正虚,但具有以下情况者:一是正气虽虚,但尚能耐攻的病证;二是虚实错杂中邪盛为主,若兼顾扶正反会助邪的病证。例如瘀血导致的崩漏,证属瘀血和血虚并存,但瘀血不去,崩漏难止,虽补血而血虚亦难复原,所以先以活血化瘀祛除瘀血,后以养血补益血虚才能取得较好疗效。
(2)先扶正后祛邪此法适用于虽属正虚邪盛,但正气虚甚,不耐攻邪,若兼以攻邪则会更伤正气的病证。对这样的病证,先用扶正补虚,以助正气,待正气能耐受攻邪时,再予祛邪,则不会有正气虚脱之虞。例如某些虫积病人,因病久,患者正气大衰与虫积之邪并存,此时若直接驱虫,则会因药性峻烈而人体气血已虚,难以耐受。故应先用扶正健脾之法,使人体正气渐复,然后才能再用驱虫之法祛除虫积之邪。
扶正与祛邪原则,属于中医治则的第二层次。因为从本质上分析,早治防变和治病求本原则,反映了中医对疾病的治疗思想,特别是治病求本,反映了具有最普遍指导医学教育 网原创意义的治疗规律,是贯穿于整个治疗过程的基本方针,是任何疾病治疗时必须首先遵循的原则,所以是最高层次的治疗原则。在这一治则思想的指导下,从发病学和病理过程认识,邪正双方的斗争又是自始至终贯穿其中的,所以治病求本的下一步,就应当是抓住邪正斗争这一疾病的基本矛盾,运用扶正或祛邪原则,改变邪正双方力量对比的盛衰,促进正胜邪退,邪祛正复,使疾病好转乃至痊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