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4月1日—4月14日(双体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现场确认地点:市直单位现场确认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卫生窗口(市政府7号楼三层),各县区的现场确认地点由各地自行确定,考生可向各县区卫生局咨询详情。
三、联系电话:2658911
四、报名提交材料:
1、从国家医学考试网下载并由考生签字确认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2份。洗小二寸黑白相片2张(相片必须与上传的彩照同版),轻微贴在同一张报名表的下方空白处(另一张报名表不要贴相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1)2001年及以后毕业的大专、本科毕业生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学历网上查询结果证明(不含其它网站),2001年以前的省外大专、本科毕业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认证报告(不能提供电子注册学历的,要提供省教委的招生名单)。
(2)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中报考条件的省外中专毕业生还应分别提交:①本省户籍的考生应提供省教育厅验印的招生名单;②外省户籍的考生提供户籍所在地省教育厅验印的招生名单;③自考学历的考生提供毕业生情况登记表等有效证明资料。(助理考执业的可以不提供)
4、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同时提交试用医疗机构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一年内不在同一医疗机构的,由试用机构分别提供。
5、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所有复印材料统一用A4纸、各复印2份、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按以上顺序分别装订。请每名考生自备1个纸质档案袋存放资料。去年考试没通过的考生尽可能提交去年的准考证。
7、1998年6月26日前个体开业医师报考2011年医师资格考试的需提供由核发其个体开业医执照的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8、现场报名时先交技能考试费用200元(另外笔试费用医师280元、助理医师150元待技能考试合格后上交)。
医师资格考试莆田考点办公室
201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