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条件
(1)2010年8月31日前,具有医学专业大专、中专学历;
(2)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附件1);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七)研究生毕业当年报考执业医师
1、报名条件
(1)2011年8月31日前研究生学历毕业;
(2)在学期间必须具有相当于大学本科的一年毕业实习和一年以上的临床工作实践。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复印件;
(3)研究生院证明(附件3);
(4)学生证原件复印件。
(八)乡镇卫生院在岗行医但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
1、报考条件
(1)2010年8月31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
(2)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
(3)所在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4)已与该乡镇卫生院签订合同,保证获取资格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考生所在乡镇卫生院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该乡镇卫生院现有执业(助理)医师具体数量及其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证明材料;
(3)考生与所在乡镇卫生院签订的包括保证获取“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的合同(交复印件加盖公章,由考点验证原件);
(4)考生与所在乡镇卫生院签订的知情同意书复印件(加盖该乡镇卫生院公章);
(5)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复印件;
(6)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7)《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附件1);
(8)《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九)今年参加军事医学考试的考生考区将统一安排在济南考点进行资格审查,及进行考试。
(十)省外中专、户籍与学校不在同地的考生,除提交中专学历考生应提交的材料外,还应提交:
(1)报到证原件;
(2)学籍档案原件;
(3)户籍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部门出具在该地招生计划审批证明原件。
(十一)持外省医学院校毕业证书的考生在山东考区报名的考生(试用期单位在山东),请确认其毕业证书必须能在教育部门指定的教育学历查询网站查询到,否则因此而延误报考的,由考生自负。
(十二)毕业证书丢失的必须提供学校所书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证明必须付考生本人照片,内容至少涵盖,入学年份、毕业年份、学历、所学专业、学制并加盖相应钢印或/和公章。
二、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1年3月1日—3月30日;
(网址:http://www.nmec.org.cn/)
现场确认时间为2011年4月1日~4月14日;
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报名,现场确认时间以各报名点规定的期限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步骤
(一)网上报名
考生先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认真阅读报考资格、报考须知、报考流程等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并采集电子相片,打印填写好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提交报名材料及报名费
考生在网上报名结束后,将所有报名材料装入档案袋内(复印件均用A4纸),送到所在地报名点进行审核。具体报送时间由各报名点自行安排。